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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全市十大优秀行政执法人员候选人事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1:17 淄博新闻网

  丁军男,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市经贸委电力科科长。为根治破坏电力设施、危及电网安全的难题,他起草了《淄博市电力设施保护办法》,以市政府51号令出台了全省第一部具有法律效力电力设施保护规章。自去年以来他积极组织全市电力行政执法部门妥善解决了淄博供电公司35千伏昆商线、110千伏南科线、电科线,山东铝业公司110千伏峪铝线、峪流线等多处安全隐患,清理线路保护区内树木近8万株,使今年上半年淄博电网线下树木故障率同比大幅下降。他先后被荣记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二次,三次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党员,

连续八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

  于伟东男,中共党员,大学文化,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车站派出所所长。在17年的公安工作中,他尽职尽责,勇于创新,打造防范打击服务一体化的社区警务。今年以来,共破获各类案件201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96名,抓获上网逃犯2名,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的稳定,受到了群众的广泛赞誉。车站派出所先后荣获国家青年文明号、全省优秀派出所、全省政法系统创满意活动先进单位、全市执法为民先进集体、全市五好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2003至2005年连续三年在分局考核第一名;他个人先后获得省青春立功三等功、二等功、市优秀派出所所长、淄博市十大杰出青年。

  王军男,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淄博市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科科长。先后参与了多部地方性旅游法规的编写工作,在工作中克服重管理、轻服务,重实体、轻程序的作法,严格执法程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好务。在行政审批工作中,严格把关,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不予批准,所经手的100余起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未有一起投诉,维护了政府机关执法为民的形象。近年来,王军同志先后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先进个人”、“全市服务民营经济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并在防治“非典”工作中被市政府给予记三等功的奖励。

  王凯男,中共党员,淄博市煤矿安全执法稽查大队副大队长。在严厉打击整顿私自恢复生产和无证非法生产煤井工作中,他身先士卒,带头深入煤矿井下,有时一天下井三次。在一次执法工作中,他身先士卒冲锋在前,自已跌下两米多深的沟壑,血流满面,但他仍坚持上岗,直到抓到违法者的确凿证据。4年来,他下井检查300多井次,双休日加班180多次,参与违法案件查处150余起,执法大队多次被评为全省、全市安全先进单位;他个人先后被评为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市煤炭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标兵、“五个好”党员、“市直机关优秀青年”、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王杰男,大专文化,中共党员,沂源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监督三科副科长。从事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十多年来,认真处理每一项行政审批事项,耐心细致地做好每一项执法监督工作。在每次重大行政执法工作中,勇挑重担,忘我工作,处理了多起棘手复杂的执法案件。在2005年市卫生局组织的卫生执法知识竞赛中,夺得一等奖。所从事的食品卫生监管工作十几年如一日,各项指标均超过国家相关要求,无一例食物中毒等违法案件发生,保障了消费者的饮食卫生安全,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2003年、2004年、2005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卫生执法先进个人,年年被评为全县先进卫生工作者。

  王长永男,大专文化,淄博市文化市场管理处业务二科科长。几年来,参与组织的我市5次大规模的违法音像制品销毁活动,共销毁违法音像制品近100万张(盒)。防治“非典”期间,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做出了贡献。他先后参加了“阳光行动”、“反盗版百日行动”等一系列重要治理整顿活动,使我市的正版占有率在全省名列前茅。参与办理了70余宗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案件,从未出现过任何差错,也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为我市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做出贡献。他个人多次荣获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全市市民投诉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王志勇男,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淄博市规划局监察科科长、淄博市城市管理监察协会副会长。在博山区贫困乡镇下派工作两年间,连年被区委、区政府授予“优秀下派干部”称号。近五年任现职以来,团结全体规划执法人员,及时高效地处理了大量违法案件和群众信访案件,先后在市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十余篇,先后获得市委、市政府三等功奖励,省建设厅“全省建设行政执法先进个人”、“全省建设系统先进信访工作者”、“全省建设系统‘四五’普法先进个人”,省普法领导小组“全省‘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市规划局党委“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田臣荣男,大学本科文化,淄博市河道管理处监理科科长。近年来,直接和协助区县及有关单位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106起,调处水事纠纷及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00余起,审批审查各类涉河建设项目及河道采砂215项,挽回水利工程经济损失近千万元。通过严格执法,使河道管理秩序得到了进一步改善,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建、乱搭、乱占、乱挖等现象得到根本控制,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保障了河道防洪工程正常运行。同时,参加编写了《淄博水务-河道篇》,主持编辑了《淄博市河道管理手册》、《淄博市河道综合执法手册》,为我市河道工程管理和河道执法奠定了理论基础。

  刘萍女,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桓台县国家税务局税政法规科科长。在征管一线,敢于碰硬,把国家税款十足收齐,审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21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20万元。她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建立税收优惠长效管理机制,审核兑现各种税收优惠4.2亿元。应用税收执法管理软件,推行福利企业“远程指纹监控系统”,规范了执法行为。共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13人次,责任追究5人次,使全局执法水平普遍提高,连续五年被县人大评为“部门执法责任制先进单位”、被县纪委评为“优化发展环境先进单位”,她个人连续两年被市局嘉奖,荣立三等功一次。

  刘世新男,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淄博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队长。1987年以来,他带领执法人员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处理农村土地征用信访和群体性事件及制止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等工作,3年来,先后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828起,查处率100%,保护土地面积3万余亩,直接挽回国家经济损失近亿元。执法监察队先后被评为全市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工会工作先进单位、五好党支部。他个人先后获得山东省国土资源卫士、山东省国土资源系统先进个人并荣记三等功、振兴淄博劳动奖章、淄博市国土资源系统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

  吴启顺男,法律专业大学学历,市司法局基层科科长,几年来,他组织了“教育规范树形象”、“人民调解协议书评查”、“服务新农村建设‘三个一’”活动,提升了业内法律服务水平。积极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部队授课40余次,设立了投诉热线,建立了对当事人追踪回访制度,完成司法部、省司法厅交办投诉案件各1起,查处违规行为14起,涉及人员20余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人,责令给当事人退回代理费10余万元。他个人先后被评为淄博市司法局优秀党员、信息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先进个人、全省“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先进个人”等称号。

  宋振亮男,中共党员,淄博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公共卫生科科长。他在全省率先提出实施了市售化妆品、旅店业卫生用品等索证备案制度。在抗击非典的特殊战斗中,组织完成了12万名旅客的查体登记和54.95万辆次公共交通工具的消毒登记工作。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工作中,对重点区域、地段和窗口单位最多一天检查200余家。环境卫生科被市卫生局命名为淄博市重点学科,被团市委、市卫生局授予“青年文明号”。他个人也被评为省级优秀卫生监督员、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先进个人、全市卫生系统服务明星、优秀共产党员,被省委、省政府荣记二等功。

  张鹏男、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淄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稽查局局长。多年来,他把行政执法和服务经济发展,执法监督和服务企业有机的结合起来。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的同时,积极帮扶、引导企业走名牌之路。他坚持依法行政,狠抓执法队伍建设,打造了一支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群众满意,企业欢迎,政府放心的质监执法队伍。在他带领下,淄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被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他本人也被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荣记三等功。

  周赤诚男,中共党员,本科文化程度,张店工商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多年来,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理论文章30余篇;先后查办大案、要案和具有开创性的案例150余起,曾多次被国家工商总局、省局、市局有关部门列为典型案例和教学案例;受理投诉1600余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三百余万元。他舍小家顾大家,廉洁奉公,先人后己,对工商事业孜孜追求,被评为全省工商系统优秀案件主办人、省级行政执法岗位能手、市级执法标兵、张店区十大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并先后被记三等功3次,嘉奖2次。

  范立昌男,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青县建设局规划管理处主任。近年来,该同志坚持依法行政,秉公执法,2001年,在执法车被扣的情况下,该同志顶住压力,依法拆除了县人武部违法工程。2003年,坚决制止了青岛金长江集团在高青零收费的无偿划拨土地上进行住宅开发建设事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4亿多元。2004年以来,该同志相继依法处理了个体户王佃水、李贞及高青城建开发公司违法占地建设等案件,有效维护了国家和群众的合法利益。范立昌先后荣获创建全国模范油区先进个人、全省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等称号,所在单位多次受到省市县各项表彰奖励。

  范建良男,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张店区市容环卫管理局市容监察队队长。他任现职以来,每天早出晚归,从没休过星期天,即使是胃疼、腰椎键盘突出等病痛缠身也没有耽误一天工作。在我市争创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等重大活动中做出了突出贡献。他坚持奋战在第一线,白天巡查各类建筑工地,晚上查处乱拉乱倒垃圾行为。在他的组织策划下,建立了乱倒垃圾瞬间清理制度,使城市的痼疾-“垃圾围城”现象得到了根治。近年来他个人多次被评为张店区优秀城市美容师、张店区优秀青年、淄博市优秀城市美容师等荣誉称号。

  胡正声男,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桓台县建设局纪委书记。多年来,他带头执纪,严把党纪政纪关,努力为城建事业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在分管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法律法规办事,坚持对招投标工作实施全过程管理和监督,确保所有工程一律严格按规定办理,按程序运作,杜绝暗箱操作和各种漏洞。仅去年以来,先后组织招投标21次,共计165个工程,均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竞争落实承建单位,未出现一例违规违纪现象。在行政执法岗位上,他认真负责,尽职尽责,五年来未休过一个双休日,未领过一次加班费。

  赵坤男,大专学历,淄博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监察三室科员。近年来,他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认真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他监察(参与监察)生产经营企业1000多家,查处违法行为(安全事故隐患)3500余条,热情帮助企业整改消除事故隐患3000余条,成为厂矿企业的“贴心人”。在工作实践中善于分析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执法方式,他提出的“执法轮流负责制”,在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并在市监察支队全面推广。由于其工作积极,作风扎实,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高度认可,2005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级。

  赵渤男,本科学历,淄博市交通稽查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今年其所在大队共检查各类机动车辆21280辆次,其中违章1472辆次,补罚费款300万元,使支队的违章处理工作走在了全省的前列。他面对暴力抗法者的疯狂围攻,临危不惧,对业户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赢得了业户的理解和支持。其所在大队获市交通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先进集体”、支队“稽查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其本人先后获省交通厅“交通稽查工作先进个人”、全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被交通局、支队评为交通稽查工作先进个人、文明创建先进个人等称号。

  赵雁男,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淄博市地税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他创造性实现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计算机自动管理。参与组织编写了80多万字的税收执法责任制体系文件,建立起了自动化监控考核的税收执法责任制运行机制,被山东省委称为“三个体系建设”的典范。担任南闫分局长期间,分局成为全市第一个提前完成任务和增幅最高的基层分局,先后被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等十几项省级以上荣誉,本人也被评为2005年度山东省优秀青年岗位能手、第三届淄博市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和2006年度淄博市直机关十大杰出青年、全市地税系统“优秀基层分局长”等荣誉称号。

  赵春雷男,中共党员,淄川区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科长。自参加工作以来,他连续三年被山东省地税局表彰为税收征管能手,连续四年公务员考评为优秀,先后两次荣记三等功,曾作为主要编写人员参与编写了《税务执法全书》,先后五次被国家税务总局抽调参与执法责任制相关制度、办法的编制,2005年被国家税务总局表彰为全国税务系统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突出贡献个人,2006年他负责起草并推行的纳税企业户籍管理工作通过了社会科学成果鉴定,2004年参与编制的全市地税系统执法责任制被省技术厅表彰为软科技成果奖。

  赵洪瑞男,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博山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队长。自2003年来,深入开展了土地市场秩序和矿业秩序整治,严厉查处了违法案件,维护了全区的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他秉公执法,廉洁自律,敢于碰硬,坚决依法查处,保证了办案质量,无一错案,结案率达100%。及时处结信访案件,防止了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的发生。使全区被省授予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区荣誉称号,被市评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他个人先后四次被省授予“国土资源卫士”荣誉称号,先后20余次被市、区评为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宣传教育、信访工作先进工作者,博山区优秀共产党员。

  徐建忠男,中共党员,临淄环保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多年来,他处理环境信访案件2000余件,为群众挽回损失116万元。组织参与检查企业6000余家(次),综合整治污染企业416家,消除污染隐患756处,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43起,罚款330余万元。他在全市建成首家在线监测自动监控中心,通过严格执法使全区空气质量指标年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他3次在全市环保系统大比武中夺得第一名。他制定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推行环境质量有奖举报制度,形成了一整套环境监察与群众监督的良性机制。多次被市、区政府及环保系统记功、评为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

  栾庆超男,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淄博市建设委员会法规科科长。多年来,他严格依法办事,注意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做到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他主持制定出台了地方法规6件,政府规章12件;审核处理的近800起行政处罚案件,无一差错;10余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无一败诉。他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的新路子,为规范我市建筑市场、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做出了不懈努力,在我市建设系统执法队伍中享有极高的威信。为推动我市建设系统执法责任制和依法行政做出了显著贡献,多次受到建设部和省建设厅的表彰。

  郭光彩男,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淄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科科长。自2004年担任监察科科长以来,参与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800余起,在打击非法职业介绍活动、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依法查处非法使用童工、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积极为农民工追讨工资7828.9万元,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多次被评为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先进单位,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专项检查活动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受到了劳动部的表彰,他个人被省劳动保障厅评为先进个人,并获得振兴淄博劳动奖章。

  高帆男,中共党员,大学文化,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法制科科长。他凭借30年来的公安工作经验,研究制定了《重特大交通事故处理工作预案》、《交通事故快速处置预案》、《交通事故处理“三权分离”工作规范》》等业务规范,在全市推行公开认定事故责任和赔偿调解;他建议设立了“122”、“120”急救联动为主体的救治机制,被群众誉为“生命绿色通道”,此举受到省交警总队的认可和推广。他所主管的交通事故处理和逃逸案件侦破等执法工作中从未受到投诉,他领导的事故处理科、法制科在全省工作考核中连续多年被评为一等奖。他本人先后3次荣立个人三等功,8次荣获优秀人民警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科所队长等荣誉称号,3次受到嘉奖。公务员考核中3次被评为优秀等次。

  崔金岩男,中共党员,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副局长。近年来,他组织编印了《淄博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使用手册》,免费向群众和单位发放,方便了社会各界监督;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有效制止了乱收费行为;针对群众反映的涉及农业、教育、出租车行业收费等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了专项稽查和专项治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非税收入管理局多次被表彰为全市财政系统文明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示范窗口,连续十年被评为市财政局工作考核先进单位,他本人也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工作者。

  常立照男,中共党员,研究生文化,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大队长。自2002年以来,共组织查办案件600余起,受理举报、投诉1100余人次,办结率达100%,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在全省率先提出并制定了《药品稽查规范化建设标准》,创建了全市药品稽查快速联动体系。他个人先后被局表彰为全省药监系统“防非”工作先进个人、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个人,并被省药监局记三等功1次,连续多年工作年终考核获优秀等次。他所领导的市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被市人事局、市药监局授予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被淄博市文明委授予“文明示范窗口”。

  谢荣荣女,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淄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几年来,她带领执法队员出色完成了对张店城区58条道路市容环境整治任务,清理各类广告牌匾850余块、乱贴乱画960多处、过街横幅400余条,拆除乱搭乱建180余个,巡查建设工地2583处,办理各类行政违法案件470起,责令自行拆除各类违章建筑90余处。案件结案率达100%,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上访事件。1999年被团市委表彰为“市级青年岗位能手”,连续五年考核优秀。2005年被市人事局、市城管执法局表彰为“全市城管执法系统文明执法标兵”。

  韩其杰女,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市审计局法制科副科长。从事审计工作20多年,负责审计的审计项目不计其数,从未出现过质量问题。自1995年以来,负责审核把关的600多个审计项目,未出现过一个复议和诉讼败诉的审计项目。在全省审计质量工作检查中,市审计局连续三年名列全省前三名;经过她负责审核向省审计厅推荐的20多个审计项目,全都被评为全省优秀审计项目。她先后被授予“淄博市‘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审计工作十大功臣”荣誉称号,联续五年被评为全市审计机关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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