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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出台《养犬管理办法》 养狗扰民伤人最高罚5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2:07 燕赵都市报

  本报保定电(记者张娜)广泛征集了社会各界的意见之后,保定市人民政府在10月16日正式出台了《保定市养犬管理办法》。从即日起,保定市将依法对市区内狗患进行集中整治,以解决市民所反映的犬只扰民伤人、狗粪破坏环境等问题。宠物狗扰民、伤人的,主人将可能受到最高500元的罚款。

  记者从保定市宠物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站了解到,目前保定市成立了市区狗患集中整

治工作领导小组,公安、城管、卫生、民政、财政、工商等部门都将和宠物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站一起,联合对狗患进行统一治理。

  ■城区居民养狗三大步骤

  按照《保定市养犬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后保定城区居民养狗必须经过以下步骤:一、携户口本到居委会签订《养狗义务保证书》,填写《养犬登记表》并报当地派出所审核;二、审核之后到宠物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站对犬只进行健康检查,注射疫苗,领取《宠物防疫合格证》;三、持《养犬登记表》和《宠物防疫合格证》到公安局指定地点进行登记,对犬只拍照,领取《养犬登记证》。

  ■养犬人遛狗也做了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保定市养犬管理办法》对养犬人的遛狗行为进行了细致的规定,规定每天早上7时之前、晚上8时以后为遛狗时间,交通主要干道禁止遛狗;遛狗必须由成年人牵领,同时携带《宠物防疫合格证》和《养犬登记证》;遛狗时必须携带清理犬粪的用具,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

  ■纵狗伤人可拘留5到10天

  此外,《保定市养犬管理办法》还列出了对犬只扰民、伤人及养犬人未遵守相应规定行为的处罚条款,放任动物伤害他人的,将被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明确规定,驱使犬只伤人的将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警方呼吁市民举报违规养犬行为,拨打110即可举报。

  ■明确各部门“治犬”职责

  《保定市养犬管理办法》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公安部门是养犬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养犬登记和年检,查处无证养犬、违章携犬外出等行为,捕杀狂犬、野犬;城管监察支队负责对破坏市容环境的养犬行为进行查处;畜牧行政管理部门则主管犬只的狂犬病强制免疫、检疫和相关监督管理;卫生部门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和狂犬病人的诊治管理;工商部门负责对犬类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此外,社区居委会将负责制定社区公约,划定遛狗的区域。

  保定市宠物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站的张高峰站长告诉记者,从现在到月底是对狗患综合治理的宣传阶段,之后各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将集中对市区养犬行为进行综合整治,此后将再经过自觉整改、集中查处、巩固完善,这四个阶段后,相信保定的狗患一定会治理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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