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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证11月1日报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2:39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李玫)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我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即将开始,11月1日起申请认定者可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者必须在2006年11月15日至30日,到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区教育局递交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基本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认定的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可直接登录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网(网址:http://www.

szjszg.edu.cn),按要求完成报名操作。网上报名时间为2006年11月1日至14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者网上报名后,必须在2006年11月15日至30日到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区教育局递交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基本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认定的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

  市教育局负责人介绍,教师资格的申请实行属地化,申请人应该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对于户口不在我市,但工作单位在我市且人事档案挂靠在我市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的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我市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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