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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首次被纳入普法重点对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4:30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在合肥市昨日召开的“五五”(2001年至2005年)普法工作正式启动会议上,农民首次被纳入普法重点对象。

  今后5年内,合肥市将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内容,使农民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同时,司法部门还将突出加

强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明确用工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建立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律服务联系制度,增强务工人员遵纪守法的观念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周力群 王君 本报记者 丁贤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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