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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多少吞人的黑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5:16 深圳商报

  本报18日B1版报道:10月17日,宝安区一个三岁男孩玩耍时坠入约6米深的废弃水井。小孩坠井两小时后,消防队员抽干井内脏水,将小孩拉上地面,此时小孩已不幸身亡。报道中说,小孩遇难的公明街道蒋石村上石家区域还有另外两口水井,其中一口已废弃,两口井均无任何防护措施。遇难者家属表示,他将找有关部门追究事故责任,为孩子的离去讨个说法。

  无独有偶。本报17日B3版报道:10月15日晚,宝安区沙井西环路,52岁的赵老汉骑自行车途中被一无盖水井掀翻,当场昏迷。据报道,老人鼻肿唇裂,门牙全无。后续报道中称:沙井街道办所辖面积很大,虽然井盖上写着“沙井市政”字样,但不能肯定就是沙井城管办的负责范围,因为很多污水井都是下面的村负责的。城管人员表示,会立即派人调查清楚,如确系沙井城管办的责任,他们会给伤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深圳还有多少处缺失的井盖?还有多少眼张着黑口的枯井?不知道。只能等着骑车的老汉和玩耍的孩童用生命去试探。

  深圳还有多少个潜伏危险的区域监管缺失、责任不明?不知道。只能等有关部门事后进行责任倒查。

  深圳市委、市政府去年10月开始的“责任风暴”、“治庸计划”雷厉风行,出台决定明确提出:要建立并实施责任倒查制,出了问题要层层追究,不管查到什么人,都要坚决处理,轻则轻罚,重则重罚,不搞下不为例,不搞迁就。

  深圳城管也正在进行“数字城管”的信息化管理尝试,也就是对每个城市部件如井盖、路灯等进行全市统一编码,等于赋予每个城市部件一个“身份证”,这个“身份证”信息中,最重要的就是明确了责任者。

  有政府的决心,有现代化的数码管理手段,相信查清责任并不难,但问题在于,查清了责任又会怎么样呢?

  本报7月19日报道过一起类似事件:7月18日晚,在宝安区观澜街道牛湖君子布村,有一个两岁半的小孩子掉进了一口深井里。有关部门出动了两台挖掘机,进行了23个小时的营救,最后孩子仍未能幸免于难。

  后续报道中称,孩子遇难后,市法律援助中心立即介入,委派观澜法律援助中心为男童家属提供帮助,最后与责任方达成协议:由挖掘水井的某家私厂向孩子亲属支付丧葬费、家属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赔偿金合计18.7万元。

  属企业责任,企业赔偿;属政府责任,政府赔偿。黑井吞人,出事后都可一赔了之。财大气粗的企业赔得起,政府赔偿不掏个人腰包,责任者(或压根就没责任者)也不怕赔。所以,管理者就迟钝地跟随着那些不小心的“发现者”:君子布村黑井吞了人,这个村一口气填埋了20多口废弃枯井;沙井西路无盖污水井掀翻了老汉,这口井第二天就装上了新盖。

  还有许多没有填埋的废井,还有许多缺失了井盖的“陷阱”,该等谁去发现、谁去整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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