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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执法为何频遭袭击?(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6:50 山西晚报

  

民警执法为何频遭袭击?(图)
■新闻前缀

  2006年10月9日,晋中市公安局5名民警遭十余人暴力袭击;

  2006年7月17日,晋中市开发区公安局4名民警接“110”指令后出警,被14人围攻;

  2006年7月上旬,灵石、祁县两地交警执法时被漫骂、围攻;

  ……

  据统计,自2005年11月12日至今年10月,晋中市公安民警遭遇暴力袭击13起。

  “打的就是警察”是施暴者袭警时的狂言,在他们心中,打了警察不外乎交两三千元的罚款,严重的关十几天也就没事了。

  暴力袭警,攻击的是国家法律的威严,留下的却是警察办案时瞻前顾后的无奈。

  >>案件一执行任务时被袭5名警察没有还手

  “如果当时我还手的话,肯定不会被他们打成这样,但伤的可能就是无知的百姓了。”10月16日上午,在晋中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高宏瑞民警的办公室里,他捂着缝了四针的左脸颊,十分肯定地说。一周前,他在执行逮捕任务时被嫌疑人众亲属殴打负伤。

  10月9日下午一点左右,高宏瑞与另外4名民警从榆次赶往灵石厦门镇厦门村。在这个小山村里,涉嫌诈骗的张金锁父子藏身其中。“我们进了院子,一名年逾五旬的男子正准备出门,他的特征与我们掌握的完全一样。我向他亮明身份,出示了批捕证,命他跟我们走,去派出所核实身份。”高宏瑞与民警吴俊杰押着此人迅速向院外走,就在这时,屋里突然冲出十几个人,形势顿时大乱,张家父子趁势逃脱,民警们追至院门外不远的小河边,再次抓住张金锁。“随后赶来的人们拿起石头朝我们身上乱砸,连踢带打。张金锁的一个小舅子冲着我头就打,我一侧身,石头砸在了我的左眼睑下。”高宏瑞顿时觉得眼冒金星,昏了过去。张金锁再次带着手铐逃走了。20分钟后,赶来增援的民警将张金锁抓获,但其子张旭峰逃脱。

  经法医鉴定,高宏瑞左面部挫裂伤、左前臂软组织伤,另外4名民警全部负伤。在这次被袭过程中,高宏瑞等5名民警虽然身带械具,却始终没有使用。“不是不想用,而是想到冲到前面的都是些无知的老百姓,真正的元凶躲在幕后,大家都没有出手。”采访当日,他们对记者说,“伤了百姓,我们心里也不忍,领导经常对我们讲,面对无辜百姓,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案件二巡逻出警时遭殴4个人被打伤3个

  贾旺生,晋中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民警,高大魁梧。10月16日记者采访时,他还在住院。摸着受伤的后脑勺,他回忆了当时的情形———

  7月17日下午两点,贾旺生正在榆次区巡逻时接到局里电话,说韩村村口有人被殴打,要他带领3名联防队员出警。

  在现场,报案者冀某指着一个女的说,她是打人者的老婆。贾旺生上前了解情况时,王建强等十几个韩村人将他围住,撕扯衣服、脚踢其腿部。贾旺生发出警告:“我是警察,不要乱来,有事到派出所说。”但他们变得更加疯狂。混乱中,有人一砖砸到贾旺生后脑勺,他当即昏倒在地……这起袭警案中,有三名执行公务人员全身多处受伤。

  案件发生后,晋中市专门召开了全体民警大会,就当前发生的袭警案件进行了通报。会议指出,对煽动、挑头、鼓动袭警的犯罪分子要严惩不贷,对以前发生过的袭警案件要逐一排查,追捕犯罪嫌疑人。之后,晋中市又召开了公处大会,对五起袭警案的主要嫌疑人给予了严厉打击。到8月21日,袭警案的14名涉案人员全部归案。

  一线民警处在各种矛盾的交叉点上

  针对近期发生的袭警案件,晋中市公安局局长雷党辰做出批示:“获悉几起袭警案,非常气愤。这是警察的耻辱,更是黑恶势力对我们的公然挑衅。连自己都保护不了,又如何保护老百姓,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呢?要求你们组织专人迅速破案,严厉打击,立我警威。”

  雷党辰局长告诉记者,对晋中市所有的袭警案,警方都要严厉打击。但是,光有严厉打击是不够的,袭警案的发生有其复杂的原因,根治袭警也要多方入手。

  近年来为什么袭警案频发呢?雷局长认为,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复杂而尖锐,一线民警处在各种矛盾的交叉点上,很容易成为一些人发泄不满的对象。这是袭警案频发的根本原因。再一个原因是公民的法律意识不强,通过正当的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观念没有深入人心,一些人遇到事情不是想着通过法律途径,而是认为“闹一闹”才能解决,于是就有了民警执行公务时受阻碍的情况。这种情况如果处理不好,就会演变成袭警案件。

  自我保护还需法律撑腰

  “其实,警察频频遭袭,关键是法律没有给他们撑腰”,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警务科学研究所所长白建芳建议设立袭警罪。他告诉记者,美国的联邦刑法和各洲的刑法都规定了袭警罪。警察执行公务时,任何与他们身体上的接触都被视为违法,警察有权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向对方采取行动。据统计,美国警察遭袭击率高达10%,而伤亡率只有1%。

  “长期以来,我们国家一直将袭警行为归入妨害公务罪,这是立法上的漏洞。”白建芳认为,袭警是一种伤害警察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妨害公务罪论,处罚的重点在于对袭警者影响公务行为的惩罚,而忽视了对警察人身权利的保护。从司法实践看,妨害公务罪名线条过粗,立法中应当将妨害公务的行为细化,对警察、司法警察、法官、检察官的执法安全应给予特殊保护,加重对袭警行为的量刑。现行法律对妨害公务罪的量刑仅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这样不利于打击犯罪。

  民警素质也还要再提高

  “公安机关总是教育民警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在年终总结、大会小会上,这些字眼出现得最多。现在是需要强调民警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时候了!”雷党辰局长认为,必须让公众明白,不管是采用暴力还是非暴力方式,妨碍民警执行公务都是损害国家法律权威和尊严的严重违法犯罪,都要受到严惩。这样,才可以为警察正确执行国家法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当然,民警的素质也需要进一步提高———公正规范执法是保护自己最好的武器。民警在执法时,要做到语言规范、动作规范,使被执行人心服口服,这样可以避免矛盾激化,减少袭警案发生。

  本报记者叶恒康景琳

  相关链接

  遭遇袭击后,我国警察死伤数字十分惊人:2001年,全国有68名民警在执法活动中遭受暴力袭击牺牲,3429名民警受伤;2002年,75名民警遭袭牺牲,3663人受伤;2003年,84名民警遭袭牺牲,4000人受伤;2004年,48名民警遭袭牺牲,3786人受伤;2005年,27名民警遭袭牺牲,1932人受伤;2006年1至5月,全国共发生阻碍执法,暴力袭警1500余起,月均发案300余起,共造成11名民警牺牲,160余名民警受伤。平均每月3名警察被袭殉职,280余名警察被袭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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