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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宇宙论”索赔案开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7:0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追击《索赔250万“八卦宇宙论”燃战火》

  因认为侵犯了刘子华名誉权,刘子华的遗孀曾宇裳将著名科技打假人方舟子,连同北京科技报社、北京青年报社、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一并告上法庭。今(19)日这起备受关注案件将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关注今日下午1时30分开庭

  因批评八卦宇宙论欺世盗名引发的刘子华名誉权一案,备受关注(详见本报7月25日报道)。昨(18)日一早,刘子华之子刘少华便奔赴北京:今日下午1时30分,此案将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在刘少华提供的长达6页的民事起诉状上,原告分别为刘子华的遗孀曾宇裳女士和刘少华,被告分别为方舟子、《北京科技报》、《北京青年报》、新浪、搜狐和网易。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刘子华先生的名誉,同时也给原告的名誉和身心造成严重损害。现请求判令被告为刘子华先生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在相应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6被告赔偿精神损失等费用共计250万余元。

  原告打官司的目的是为名誉

  这个案件一直受到关注,还没上北京,除北京媒体外,刘少华已经接到了来自国内外的许多电话,“很多都是之前没有接触过的人士”。10月17日晚上,站在记者面前的刘少华很有信心,“官司的首要目的是为父亲名誉而战。所以,我们将‘在相应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放在了诉讼请求的首条。”

  刘少华认为,众多人士对此案的关注,也说明了这场官司不是父亲刘子华一个人的事情,代表的是对整个传统文化的尊重。刘少华认为风波因方舟子发表在《北京科技报》上的文章《欺世盗名八卦宇宙论》开始,而其他几家媒体的报道和转载,诋毁了父亲的人格,已经对父亲的名誉和一家人造成了伤害。

  被告上庭前没有作任何声明

  之前,被告新浪公司在其答辩词中称“新浪转载新闻完全合法”,“并且在转载时无行为过错”,且已经从网上删除了转载文章。被告搜狐公司在答辩词中称,“不具有新闻采写权,只是依法转载其他媒体的新闻报道”、转载涉案文章时“没有进行任何的编辑修改”,并及时删除了转载文章,客观上采取了停止传播的补救措施。两公司均认为没有侵犯刘子华及其家属的名誉权。

  截至昨天晚上,几家被告没有更多的声明。是否出庭?做了哪些准备?对于案件的看法?对于记者前日发送的邮件,方舟子也未给予回应。

  反响焦点不仅仅在学术层面

  10月18日下午,记者再次致电北京国际易学联合会理事、秘书长助理郭彧。郭彧说:“我会前去开庭现场。”他还表示,除了媒体、科学界很多人士都会前去听审。他还透露了一个小插曲:之前本来是在一个小会场进行,后来由于人数增加,法官根据要求,改动到了一个较大的会场。

  对于此次的风波,郭彧认为,聚集的众多关注,焦点已经不仅仅在学术层面上了。“大家关注的是当前对科学假设和科学创新的一个态度。”他表达了自己的几点看法:首先科学上的争议,不应该上升到人身攻击。其次,科学假设是科学创新的一个必要过程—————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打假和科学假设明显不同。然后,入于其内,而出于其外———对于任何陌生领域,如果没有充分了解,不能妄加评论。

  >>案件回放

  2005年7月29日,美国加州理工学院天文学教授迈克·布朗等3人宣布发现第十颗行星。4天后,有人爆出“四川天文学家刘子华—65年前就用八卦预测出第十大行星”的消息。

  2006年8月10日,《北京科技报》刊发《欺世盗名的八卦宇宙论》一文,直指刘子华,其作者、科技打假人方舟子与刘子华一起成为焦点。随后,北京青年报社和搜狐、新浪、网易三家网站分别进行了转载。

  2006年1月4日,北京科技报社又将刘子华先生预测太阳系第十大行星的学术研究,列为“2005年中国十大科技骗局之六”。

  早报记者谭晓娟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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