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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产部发声:将立新规驱“流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8:23 法制日报

  面对一浪高过一浪的反流氓软件呼声,作为主管部门的信息产业部,终于要出手了。

  10月16日下午,信息产业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副总工程师刘龙庚一出会议室,就被记者们围住了。“我们部里已经正在制定行业新规范了,用来限制的就是流氓软件。”刘龙庚对记者透露。

  这是一个名为“流氓软件定义标准”的研讨会,发起者是高举“剿灭流氓软件”大旗的民间团体———“中国反流氓软件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在成立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内,它以一周起诉一至两家公司的速度,将中搜、雅虎中国、易趣、中国缘、千橡等六个知名企业告上法庭,其中还包括了官方机构“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简称CNNIC)。此次会议也是该联盟自成立以来首个面向社会的研讨会,来自信产部、公安部的专家、人大代表、共享软件作者、杀毒厂商、网民代表纷纷出席了会议。

  信产部在给“流氓”定标准

  “目前被网民公认的流氓软件有130多种,但根据我们用技术手段测出的这种灰色软件,已经达到200多种了!”在会上,奇虎公司总裁齐向东并不忌讳之前奇虎的备受争议,坦然向参会者介绍了这个数字。而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我国软件行业规范的不健全、法律法规层面定义的缺失,是流氓软件在互联网上横行无忌的根本原因(9月12日本版曾对流氓软件法规空白作过专题报道,并与反流氓软件联盟共同发起关于以法律手段应对流氓软件的探讨)。

  “因此我们需要更清晰的规范,要知道哪些是‘流氓’,哪些该制止”。刘龙庚所在的信产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承担起了这项任务,他们的第一项研究内容,是对流氓软件广泛的调研。

  “新规则将会由信产部牵头,公安部、文化部、司法部等部委都参与其中,也会听取互联网企业和民间组织对流氓软件的理解,最后,信产部会出台规则,但具体的技术鉴定则会由公安部出面。”刘龙庚介绍,“我们中心要做的第一步,就是得确定是否采用‘流氓软件’这个名称并列出相关技术特征。”

  然而刘龙庚们的“第一步”显然走得不轻松。面对记者的追问,这位被团团围住的副总工程师连连摆手:“不要再问我什么时候能拿得出来,因为这真的很难,现在没法拿时间表。”

  叫“流氓”还是叫“恶意”

  名称的取舍、相关技术标准确定之不易,这从当日各方代表的各执一词也可看出。研讨会上,公安部技术鉴定专家、国家反计算机入侵和防病毒研究中心总工程师金波表示认可“流氓软件”的称谓,反对将其提法改为“灰色软件”或“恶意软件”:“我觉得‘流氓软件’这个名称非常好,更能准确地表明这类软件的行为特征,一定角度来讲,这个词也反映了我国网友的智慧和对这类软件的愤怒。”

  但一些互联网企业则明显对“流氓软件”称谓不甚认同,认为“流氓”一词不客观、不规范、不公正,部分企业含蓄地表示,这类称谓带有一些网民的情绪化,并不能真正反应出这类软件的本质,而且容易引起法律上的风险,还是叫“恶意软件”或者“灰色软件”更好一些。

  “目前来说,还是很难有全面的定义来对‘流氓软件’进行全方位的阐述。”联盟发起人董海平在会上不无遗憾。

  专家支招:反“流氓”现有法可依

  不过,金波也认为,虽然还没办法定义流氓软件,但流氓软件确实对用户的计算机系统造成了损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很多流氓软件对计算机信息的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或者破坏用户的隐私,这些都违反了国务院第147号令的规定。”金波表示。

  “流氓软件没有自我复制性,但它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是破坏了计算机系统,而法律上对破坏计算机系统有明确的定义,严重的甚至可以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金波称,目前公安部已经就“流氓软件的发展传播机制以及防治方法”列入研究对象。

  此外,金波还建议网民将因流氓软件而受到损害的情况量化,这样有助于网民在诉讼中提出具体的索赔,他表示,普通网民的诉讼大多是民事诉讼,如果流氓软件所造成的后果严重,将可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联盟的法律顾问鲁智勇博士则给网民指出了另一个诉讼方法。他认为,从民事角度来说,任何市场行为都必须遵守诚信,这是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而流氓软件的目的,就是借着人家的名誉或已经产生的便利条件进行强行搭载,在消费者不清楚的情况下来实现自己的经营利益,这样就是强行缔约的侵权行为,肯定违反了诚信的基本原则,都可以受到民法、合同法的制裁。只要我们善于行使诉权,实际上无须再更具体和更明确的规定。”

  研讨会结束后,联盟并没有立刻公布流氓软件的定义结果,草案随后被放在网上听取大家的意见。董海平说,促进立法也是联盟的目标之一,联盟目前还在和司法部门筹划下一个主要以律师为主的研讨会,希望对更专业性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

  随后来自中国互联网协会的消息显示,互联网协会已决定同意将“流氓软件”改称为“恶意软件”,并牵头于本月底成立中国反恶意软件协调工作组,对恶意软件进行定义、范畴划分、标准制订以及具体分类的工作,其中包括制订企业自律规范、设立举报热线等举措。如不出意外,上述规范及相应机制将在今年12月份正式出台。

  本报北京10月18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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