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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卖地生财”,终于要走到尽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8:40 新华网

  据新华社《经济参考报》报道记者从国土资源部相关人士处证实,继9月初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调整分配机制以解决地方政府“土地财政”问题后,具体的《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办法》也基本草拟完成。据悉,这个《办法》草案中提出,土地出让金将全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并接受地方人大的监督。此外,为规范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收支,《办法》还提出将采取在国库中设立“国有土地有偿使用专账”的方式,按照土地出让金收入的一定比例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并规定地

方政府不得作为当期收入安排使用。

  “可以预见的是,地方政府‘卖地生财’的模式行将走向末路。”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东院副院长陈晟这样认为,但新的土地出让金管理体系能否减弱地方政府对土地审批的冲动,能否清除一些地方官员与房地产开发商合谋,这些仍有待观察。

  香港天成国际投资集团(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总裁李鑫东告诉记者,土地出让金是土地批租时一次性收取的费用,即为土地有效年限的使用价格,所以也可称之为“地价”,包括土地开发投资费用和使用期内的全额土地使用费。这一收益在短期内刺激了城市的飞速发展,但也透支了城市的未来。用计划经济的办法低价征地,又高价出让,客观上形成了多占地多得益的机制。

  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一制度的弊端越来越明显:一是地方政府不顾实际,超国民收入搞基础建设;二是地方政府通过多收地租赚取费用,不仅抬高了企业的二次成本,还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三是土地批租价格的上升在一定程度上抬高了房价,使许多中低收入阶层因购房而影响了正常的生活消费。四是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的土地收入已成为不少地方政府的“金库”。由于无法核实土地开发的成本,很多地方隐瞒、截留了土地出让收入,土地出让金已经成为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地方政府土地收益越来越多,成为当之无愧的“土财主”。五是土地批租制下,土地的分配格局是中央和省一级政府审批土地,而土地出让权则在地方。中央与地方关于土地出让金的博弈使广大被征地农民的权益难以落到实处。

  (记者洛涛)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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