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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河流"变脸"缘于监管"变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8:59 东方网

  武进市漕桥镇是一个普通的小镇,一条名叫漕桥河的河流缓缓从镇子中穿过,流进两公里外的太湖中。几年来,镇上的居民们已经练成了一种本事:只要看一看河水的颜色,就知道“上头是否来了领导”。(10月18日《中国青年报》)

  镇上居民是如何通过河水察言观色的?因为自从10多年前漕桥河边开设了第一家印染厂后,众多的中小型化工印染企业便接踵而至,不断向河里排污,河水逐渐由清变黑。平

时这些企业都是肆无忌惮地排污,只有上级环保部门的领导来检查时,才停止排污,于是领导来了,河水变清,领导走了,就又黑了,河水的颜色跟着领导的脚步变化。

  显然,漕桥河的“变脸”绝技,是有关领导“训练”出来的。漕桥河由清变黑,是环保部门失职的结果。法律赋予了环保部门保护环境的职责,但10多年来环保部门并没有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该河周围的排污企业放任不管,致使河流完全变成了排污沟。漕桥河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还缘于当地政府与排污企业的同流合污。上级环保部门没有长期守在这里,当地政府天天在这里办公,不会看不出河水颜色的深浅,也不会不知道是哪些企业在排污。但为了地方经济利益,往往对这些排污企业睁一只眼闭一眼,甚至暗中保护。漕桥河会“变脸”,是监管部门“变节”造成的。环保部门和地方政府本来是为人民服务的,应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在却蜕化变质,倒向了少数不法企业,成为他们的保护伞,维护起了他们的不法利益。

  像漕桥河这样会“变脸”的事情还有很多。比如,煤矿安全生产,白天安监人员在的时候,尚能遵章守纪,晚上安监人员不在了,就拼命违法生产,更严重地是,少数监管人员与不法矿主互相勾结,致使矿难不断发生。还有医药卫生、教育、房地产等领域,都存在监管部门变节失守,倒向不法商人的事例。

  现在,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只有彻底打破这种官商勾结式的“和谐”,严惩失职渎职监管人员和部门,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和谐。


作者:王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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