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环卫工人罢工有违社会公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9:15 四川在线

  兰州时下的最低工资标准是430元,但兰州许多环卫工人的实际月薪却只有360元。今年6月,为了突击任务,给这些环卫工人每人每天加薪2元,这样,他们每月就能拿到320元。两个月“突击”任务一完成,这些环卫工人的月薪又恢复到360元。此时,环卫工人才意识到自己的工资远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于是,许多扫大街的环卫工人选择了“罢扫”,甚至选择了辞职(10月17日《西部商报》)。

  兰州环卫工人因为工资低,选择罢扫。一时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同情。只是人们在拷问城市的良知,拷问管理者良知的时候,却忘了拷问一下环卫工人的社会良知,拷问一下环卫工人的社会公德。

  诚然,环卫工人的工作是辛苦的,他们被称为城市美容师,他们的劳动应该得到社会的尊重,应该得到,也有权利得到与他们的劳动付出相称的报酬。至少不得低于兰州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政策底线,我们相关职能部门必须无条件地执行。

  然而,当我们的相关执能部门,因为某种原因,不能或者无法执行兰州时下的最低工资标准时,环卫工人是不是就可以采取罢扫呢?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环卫工人不是为某些职能部门服务,而是为全社会服务,为纳税人服务。在兰州许多环卫工人的实际月薪360元中,有纳税人的血汗。纳税人为城市公共事业,支付了应该支付的费用。作为城市公共事业的组成部分环卫工人,就应该为纳税人提供按质、按量、按时的卫生服务。工资低不是纳税人的错,而环卫工人罢扫,却影响了纳税人的衣食住行,是对纳税人权利的侵犯。

  其次,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社会的人。每一个人的行为,都与社会息息相关。因此,在法制社会生活的个体的人,其行为必须在法制的框架内,强调个人行为的有理、有利、有节,有法可依。兰州市环卫工人在工资标准低于该市最低工资水平的情况下,应该通过工会或者其它途径,向上级有关部门反应。这才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和出路。在没有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环卫工人采取罢扫。是不可取的,是一种无序的冲动行为,是一种缺乏纪律和法制观念的行为,是一种影响社会机器正常运转的不道德行为。假如我们每一个人,当每种诉求没有得到满足时,都采取“罢”的办法,岂不天下乱?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