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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站原则安排户籍居民就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9:30 南方日报

  公益性岗位实行户籍居民按比例就业政策

  社区工作站原则安排户籍居民就业

  政府公报

  本报讯(记者/薛亮)《深圳市公益性岗位落实户籍居民按比例就业政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正式开始实施,《办法》规定:公益性岗位将实行户籍居民按比例就业政策,其中机关事业单位从事内部工勤辅助工作的普通雇员岗位、社区工作站的工作岗位原则上全部安排户籍居民就业。

  《办法》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从事内部工勤辅助工作的普通雇员岗位和社区工作站的工作岗位原则上应全部安排户籍居民就业;政府设立的协助公共管理和服务的交通协管、治安协管、城市协管、劳动保障协管、房屋租赁管理等公益性岗位安排户籍居民就业比例不得低于70%;而地铁、燃气、自来水和交通运输等政府投资或控股的国有企业中,对文化程度和专业技术要求不高的辅助性岗位和后勤岗位,要求安排户籍居民就业比例不低于70%。政府采购的工程、服务项目招标时,发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单位安排一定比例及数量的岗位,以吸纳户籍居民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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