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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登记明日全面恢复 明年4月实施电子监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9:31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玮实习生/姚红平通讯员/张薇欧阳思谦)上月以来,深圳以医疗、药品等八大类的违法户外广告为重点,展开全市范围的户外广告整治,并暂停户外广告登记。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明日深圳将全面恢复户外广告登记业务,并计划于明年4月投入运行电子地图广告监管信息化系统,对全市户外广告实施网格化管理。

  该局昨日还发布了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户外广告登记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根据

该办法,申请户外招牌广告登记的,由所属辖区工商分局受理;申请各类商业和公益户外广告登记的,特区内由市工商局受理;特区外高速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无边沟的,从防撞栏或防撞墙外侧5米起算)80米内的户外广告,一、二线口岸、深圳机场范围内和地铁车站内的户外广告,以及游动广告(包括公共交通工具车身广告、航空器广告、船舶广告和自带动力的广告物等)由市工商局受理,其他由辖区工商分局受理。有关人员表示,《户外广告登记证》有效期限在登记证中规定,但最长不得超过申请人合法使用户外广告媒介的时间。

  此外,市工商局还表示,深圳还将建立完善广告监测预警机制,使广告发布单位可通过红盾网向工商部门广告监测中心传送广告画面,实现对各种广告的发布前监测和预警,对违法广告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另据统计,深圳上月18日至本月17日以来,已全面清查了市内主要商业街区、重点区域和主要城市道路、公路的户外广告,对发现的369块涉嫌违法户外广告依法责令改正,对7家涉嫌户外广告违法的当事人立案查处,罚没款4.21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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