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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达集团” 漏网之鱼昨过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9:39 兰州晨报

  动用“家规”出人命

  被指控犯有故意杀人罪

  本报讯(记者郝冬白陈霞)去年10月,在兰州市横行一时的“龙达集团”首恶分子马俊国、谢生斌、聂海龙、马和江等恶棍被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1年后,“龙达集团”漏网

的“成员”巨哲红被指控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10月18日,兰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2000年10月29日,以马俊国为首的“龙达集团”犯罪集团成员苗培军、王军刚盗卖了该集团的“家庭影院”等物品,马俊国决定教训二人,巨哲红先后两次将苗培军、王军刚两人的所在之处告知了马俊国。同年10月30日凌晨,巨哲红伙同马俊国、谢生斌、张永慧、柳定国(均已判刑)等人从兰州剧院门口挟持苗培军、王军刚至西固区杏胡台村口马路边,在马俊国的指使下,谢生斌动用“家规”,持匕首将苗培军杀死,后巨哲红等人潜逃。2005年10月巨哲红被抓捕归案,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巨哲红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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