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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城市为保姆准备了什么样的礼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10:11 浙江在线

  据10月18日《京华时报》报道,《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公开论证会日前召开。据悉,该合同将在12月初正式推出。这份示范文本透露了三个信息:明确了消费者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规定了对家政服务员合法的人身权、休息权等的保护,家政公司对消费者和家政工应尽的双向责任。

  “保姆荒”是一个老问题,不少城市家庭都叹息家政工(即保姆)难找,另一方面,

几位保姆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工作过程中出现工伤、或雇主刁难不给工资、随意增加工作量不知道怎么办。这其中究竟折射出什么样的深层次问题呢?

  现代城市生活中,保姆在维持一个城市家庭和睦运转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可惜,笔者以为有些雇主既没有做好相应的经济准备,也没有做好相应的精神准备来迎接保姆。他们的收入不高,所以对保姆的待遇总是斤斤计较;家政服务的工资水平不高,而低报酬只能吸引低端服务。更重要的是,某些雇主潜意识中把保姆当作了以往的奴婢:我付了钱,你就是我的私有财产,一举一动都要按照我的吩咐。

  从保姆踏入雇主家门的第一天起,雇主们眼里的保姆究竟处于什么样的位置?是与冰箱、洗衣机一样没有思想与生气的“工具”,还是有血有肉、有悲欢情感的人?这个问题,也许需要所有的雇主认真思考。尽管“禁止成年异性与保姆同居一室”的规定引发争议,但《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对家政工的权利保护,毕竟是从法律层面上对权利的固化保障。

  家政管理公司与保姆之间有白纸黑字的、法律认定的劳务合同关系,当保姆的劳动权益严重受损时,家政管理公司应当站出来与雇主交涉。与此同理,当出现家政服务员的行为造成消费者损失这个热点问题时,家政公司在存在管理过失的前提下承担相应义务,而不是把所有问题都推卸给无助的保姆。家政管理公司是一个中介服务机构,但并不意味着它可以脱离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而存在。保姆、家政管理公司和雇主,必须在三者之间进行权利与义务的分摊。

  不过,笔者以为《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的最大意义,还是对保姆这一家政管理领域中最弱势群体的保护。城市的发展需要大量外来劳务工的“供血”,包括保姆在内的外来劳务工怀揣梦想,以自己的劳动来换取与城市的共同成长,他们是值得感谢与尊敬的人。城市为保姆准备了什么样的礼遇,或者放大而言,城市为每一个外来劳务工准备了什么样的礼遇,关系到这个城市的未来,不可被漠视与忽略。


作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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