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哈物业供热集团承诺供热投诉3日内答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11:46 生活报

  本报首席记者 于鸿斌

  本报18日讯供热在即,冰城百姓最关心的是温度,供热企业也进入了供热倒计时阶段。按照哈市供热办的要求,今日,供热面积占哈市总供热面积40%的哈物业供热集团在供热试运行的同时,出台了《供热服务标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哈物业供热集团提出,在对百姓供热的接待服务上,严禁出现推诿、搪塞等行为;如不能立即解答,应做好记录,并按约定时限答复热用户。对热用户送审的用热申请等相关材料,供热单位对居民热用户答复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非居民供热不超过20个工作日。热用户用热申请获得批准后,应与热用户签订《供用热合同》,并确保如期供热。

  在供热运行期间,司炉、设备运行、水处理化验等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专业资格证明。各锅炉房或热力站应在显著位置悬挂统一制作的供热服务公示牌,便于热用户监督和联系。供热单位要派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接到故障或险情报告后,5分钟内通知维修人员,维修人员应在25分钟内携带工具、材料赶到事故现场对故障险情采取有效补救和防护措施,及时恢复供热,同时将故障处理结果反馈给值班人员。接到热用户投诉应在3个工作日内、举报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当居民热用户投诉室温不达标时,属于供热单位原因的,应自投诉之日起24小时内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正或提出整改方案,并告知投诉人处理结果或整改时限。

  与此同时,当热源设施、供热管网突发重大故障和灾害性低温、突发停水故障等事件时,迅速启动应急处置预案。24小时值守的应急队伍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实施抢修,应急抢修一般性故障应在12小时内解决;严重故障24小时内完成抢修任务;重大事故的抢修时限应控制在72小时之内。

  (生活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