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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成驰名商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11:46 生活报

  据新华社电国家工商总局的官方网站17日发出公告,“清华大学”位列2006年下半年新认定的驰名商标之一,这是高校中的第一个驰名商标。

  此次由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驰名商标共有106件。这份新认定的名单显示,清华大学的驰名商标“清华大学(清华)”主要用作学校(教育)、教育、培训的类别。北京市工商局商标处负责人介绍,由于驰名商标是可以跨类别保护的,这意味着今后任何企

业名称和商品中都不能未经授权而随意使用“清华”字样。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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