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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遭搜身获赔1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12:01 红网-三湘都市报

  ■通讯员 罗鹏飞

  本报10月18日讯近日,衡东县消费者委员会收到该县某中学的感谢信,感谢县消委主持正义,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该校学生挽回名誉。

  今年5月6日上午,衡东县某中学高二学生刘清云在母亲和同学的陪同下到县城太平

洋服饰超市选购衣物。因没有合适的,3人便走出了超市。此时超市防盗铃突然响起。超市服务员怀疑她们偷了超市的衣物。遂组织数人对已离开超市200米远的3人进行搜身检查。结果一无所获。受到侮辱的她们来到了县消委投诉。

  衡东县消委接诉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超市方面当面向该生赔礼道歉,并答复赔偿该生误工、精神损失费1000元。9月25日该生在学校收到了1000元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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