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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成本监审制度下月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05:33 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本报讯(记者史力通讯员刘芳)近日,我省发布《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细则》对成本监审的性质、范畴以及制度、程序等作出明确的界定和规范,这对部分商品的调价行为将发挥更有效的约束作用。

  据悉,市场上有相当比例的产品属于政府定价,主管部门很难对企业报上来的成本进行严格核算,这时企业报上来的成本往往成为定价依据,因此加强价格成本监审,对于提

高我省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健全垄断行业的成本约束机制,意义重大。颁布的《细则》规定,成本监审是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权应当主动履行的工作程序,而不是依据经营者申请被动进行的事务,从而确立了成本监审的工作地位。《细则》界定了以往较模糊的“定价成本”概念,将以往的“价格成本”改为“定价成本”,并将“定价成本”定义为“全省或一定范围内经营者生产经营同种商品或者提供同种服务的社会平均合理费用支出”,体现了政府价格监管的客观要求,增强了价格决策的权威性。

  此外,《细则》还对成本监审具体工作方法、具体品种成本监审办法主要内容、违反成本监审有关规定的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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