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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公司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申请获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07:40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特约记者金泉) 在昨日举行的中国证监会发审委第47次会议上,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和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分离债的申请顺利获得通过。

  新钢钒是证监会出台新的再融资管理办法后,首家提出发行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此次发行的规模为32亿元,每张债券的认购人可以无偿获得公司派发的不超过25份认股权证。可转债期限为6年,自发行之日起每年付息一次,在债券到期日之后的5个交易

日内,公司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偿还所有到期的债券。

  马钢股份此次分离交易转债的发行规模为80亿元,每张债券的认购人可以无偿获得公司派发的不超过19份认股权证,即认股权证总量不超过1.52亿份。可转债期限为5年,债券到期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面值加上最后1年的应计利息偿还所有到期债券。认股权证的存续期为自认股权证上市之日起24个月,行权期为认股权证存续期最后5个交易日。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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