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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出租房成淫窝 房东仍出租被刑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09:56 南方新闻网

  明知出租房成淫窝房东仍出租被刑拘

  北京警方的做法在全国尚属首例

  本报讯(记者虞伟)多次被查处出租房内有卖淫活动,房主认为自己未参与,不顾警方劝告,继续出租怎么办?刑事拘留!10月18日北京朝阳警方首次对房主杨某夫妇以涉嫌容

留妇女卖淫罪予以刑事拘留。据悉,这在全国尚属首例。

  据介绍,10月17日,北京市朝阳治安支队根据举报,在太阳宫五里沟一处平房内抓获两对从事卖淫嫖娼活动的男女。该出租房的房主为杨某。两天前,警方刚刚告知过他要加强出租房屋的管理,但杨某没有听从。他明知承租人在出租房内进行卖淫嫖娼活动,还把房屋租给她们,并不向警方举报。17日下午,杨某因涉嫌容留妇女卖淫被警方抓获。北京市朝阳警方称,对那些不听警方告知、多次被查处出租房内有卖淫活动的房主,虽然没有从卖淫活动中获利,也都将视为涉嫌容留妇女卖淫而刑拘。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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