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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守法情况分ABCD等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09:58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王道斌) 记者昨日从省、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广东省首个《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情况分类监控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正式出台实施,省内用人单位都将被劳动保障部门纳入这一体系予以监控。

  全省用人单位纳入监控

  《办法》监控的用人单位包括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根据办法规定,广东省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守法情况将被分为A、B、C、D四个等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劳资管理人员自觉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资关系和谐,连续三年(含三年)以上没有发现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的用人单位将被定为A级。而内部管理不善,劳资矛盾时有发生,存在严重的拖欠工资、超时加班加点、逃避参加社会保险或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且没有依法及时执行劳动保障监察决定的;或者处理平息群体性事件不及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用人单位则将被划入D级。而发生过介绍、使用童工;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导致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且社会影响恶劣的;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等违法行为的,直接列入D级。

  D级单位每月接受调查

  对于A级用人单位,劳动部门原则上将在两年内免予主动检查,并为其优先办理劳动保障业务,还可视情况对其予以表彰和宣传。而对D级用人单位,将被列入重点监控范围,每月书面报告一次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监察机构应每月至少主动检查一次。以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其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予以行政处理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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