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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办暂住证35元换张假身份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2日00:00 东南早报

  早报讯(记者林加华)袁平(化名)说自己知道错了的时候已经有点迟了。日前,他带着假身份证到海滨派出所想办理暂住证时,被民警识破,并被处以3天行政拘留。

  日前,袁平来到海滨派出所的办事窗口,拿出了自己的“身份证”要求办理暂住证。“这张身份证是假的!”窗口的民警一下辨别出了身份证的真假。袁平倒是直言不讳:我这张身份证是假的,可是内容都是真的!

  被口头传唤后,袁平向民警供称,这张假身份证是去年办的,他根据路边办证的小广告打了个电话,然后把钱和照片寄给对方,几天后对方就把这个证给寄回来了,都已经一年多了。他称,自己的身份证丢了,派出所要求办理暂住证,最后就想了这着,办了假证,没想到一出示就被抓了。

  办案民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使用骗领的身份证,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都可处十日以下拘留;市民在遇到身份证遗失的情况,应尽快向公安机关补办,而不能伪造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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