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侦破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案 疑犯借引资之名行骗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2日03:31 广西新闻网 |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陆川讯 日前,陆川县警方成功侦破一起行招商引资之名,私自伪造公文,企图骗取工程项目,以谋取高额报酬的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案,5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9月21日上午,陆川县公安局接到县政府办公室报称:前一天他们接到广西区交通设计院的查询,称有人持一份陆川县人民政府签发的“关于马盘公路二级路改一级路&r dquo;项目的传真文件到设计院联系图纸设计。经他们核查,县政府并未签发过该文,更没有该文件所提的项目,可能有人伪造国家公文,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接到报案后,该局成立专案工作组立案侦查。 根据工作部署,刑侦大队邱峰教导员带领工作组立即赶赴南宁,向南宁警方通报案情,与区交通设计院取得联系,调查工作紧锣密鼓进行。9月22日上午,办案民警在区交通设计院将前来商谈设计事宜的嫌疑人周某传到当地公安机关审查。经初查,周某(玉林市福绵区樟木镇人)交代传真文件是陈某(陆川县人)传来的,但如何传来,周不能自圆其说,当天周某被带回陆川进一步审查。经审查,相关涉案人员陆续浮出水面。 9月24、25日,陈某、李某在陆川先后被抓获。9月29日和10月10日,专案组民警先后在广东茂名市、广东深圳市将涉案人员张某、曾某抓获。 经侦查查明:今年六七月间,周某就开始与陆川县西南公司法人陈某联系,商谈所谓陆川县政府委托陆川县西南公司“关于马盘二级路改一级路”项目引资问题,并要求陈某提供有关该项目的政府文件、资料。8月间,陈某、李某就将陆川县西南公司关于该项目的资料及一份“2002年7月3日”签发的政府文件送到南宁,给周某拿去给有关人员审核,后由区计委的人看后,周某就告知陈某、李某说,“2002年7月3日”的这份政府文件过时了,不够规范,说要一份规范的红头文件,且是近期的。这样陈某、李某从南宁返回到陆川后,陈某就和李某商量说将“2002年7月3日”这份文件更改日期,并将该文件交由李某拿到玉林市的一复印部通过扫描、彩印、更改时间,添加文件头的方法制成新的“2006年9月10日”近期政府文件,然后交由陈汉传真到南宁给周某,由周某等人到区交通设计院联系设计图纸作为招商引资的资料。 经进一步查明,“2002年7月3日”这份所谓陆川县政府文件,亦非县政府签发。早在2002年陈某与张某、曾某联系“关于马盘公路二级改一级”融资时,投资方提出要这么一份政府文件,陈某、张某、曾某就合计搞一份假文件,按投资方的要求拟好的,由曾某、张某到南宁一地摊处私刻一枚县政府印章盖上,以欺骗投资方。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陈某、张某、曾某4人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已被公安局刑事拘留(李某被取保候审)。案件在进一步审查中。(黎明)编辑:黄皓作者: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