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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蛀虫"骗款案再开庭 主要被告人被控"四宗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2日04:58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杨建林)10月20日,备受关注的柳州国土“蛀虫”骗取拆迁款系列案,再次在柳南区法院开庭,此案的主要被告人覃佳文过堂受审。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有诈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和受贿四项罪名,覃佳文及其辩护律师则认为,诈骗和玩忽职守罪名不成立,滥用职权和受贿罪应该二取其一。

  公诉机关:指控“四宗罪”

  今年33岁的覃佳文案发前原为柳州市国土资源局柳南分局职工。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一一列举覃的犯罪事实:

  诈骗罪。2004年的一天,覃明知柳太路要扩建,仍找到当时在西鹅土地管理所的潘炳杰,在没有建房材料的情况下,要求潘以邱某的名义开具建房开工单。潘设法满足并按覃的要求填写了虚假的开工单。覃用此开工单违规在柳太路建造一栋400余平方米的楼房,又先后以邱某的名义办理土地证、房产证。后该房所使用的土地因柳太路扩建而被征收,覃骗得补偿款42万余元。

  玩忽职守罪。2002年底至2003年中,市民蔡某等人未经过批准,在柳南区渡口村规划区域内建造四栋楼房,又用他人的名字伪造户籍材料,伪造有关建筑手续。覃佳文在审查这四宗办证材料时,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到现场进行地籍调查,而是以对方提供的材料为依据进行审理,使蔡某等人非法获得4本《集体土地使用证》。2003年,柳州市开始对渡口村进行征地,蔡某等人利用非法获得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房屋拆迁补偿,于今年初非法获得补偿款287万余元。

  滥用职权和受贿罪。2004年柳州市政府规划建设征地,须拆迁柳南区磨滩村一带的居民私房,被拆迁人刘某原来只有一栋三层楼房占地50余平方米的土地使用证,另外加建的平房则没有土地使用证。为使其违法私房用地获得合法手续以得到政府经济补偿,经办刘某申请的覃佳文违反规定,作假将刘某的房屋占地面积扩大为120余平方米并重新发证,使刘某多得了拆迁补偿款,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万余元;

  市民覃某、李某和欧阳某在柳南区违章建房,为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方便以后得到国家的征地补偿款,3人通过中间关系找到覃佳文,而覃佳文利用各种手段,作假使3人获得集体土地使用证;

  市民韩某于1982年在柳南区获得批准建房后,为了多占地建房,又在同一块土地上违章另建一栋房,该房未获得土地管理部门发给的土地使用证。韩某通过中间关系找到覃佳文,覃佳文作假使韩某得到土地使用证,违章建房变为合法建房。在上述几起作假行为中,覃佳文先后收受“好处费”6.8万元。

  辩解:一半罪名不成立

  昨日的庭审整整持续一天,直到下午6时许才结束。期间,覃佳文表情严肃,仔细倾听检察官和法官的询问,并尽量多找机会为自己辩解。

  覃佳文及其辩护律师提出,覃虽然以邱某的名义建房,但并没有捏造或隐瞒事实,建房目的是自家用,主要是考虑到那里离单位近,上班方便;而且早在2002年,覃就得到开工单,并在2003年开始建房,上级有关部门却是在2004年才批准柳太路扩建,因此,覃不构成诈骗罪。

  另外,蔡某等人提出办理土地使用证,覃已经到现场调查过,并且是蔡某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覃佳文没有能力鉴别。更重要的是,除了覃佳文审核办证材料,整个手续还须覃的领导把关、签字审核。因此,辩护律师认为,不能认定只有覃一人犯有玩忽职守罪。

  律师还提出,滥用职权和受贿两项罪名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但覃是因滥用职权才获得“好处”,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两罪只能取其一定罪,并要考虑到覃有自首等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刑法的情节。

  法外柔情:女儿半年未见父亲

  面持续一天的庭审,气氛虽然严肃,但还是不乏柔情的一面。

  上午庭审刚刚开始,审判庭里的30余个座位就被前来旁听的人占满,他们大部分是覃的亲朋好友,有的没有位置就站在门外,看到座位上的人起身出来,立刻走进去占位,所有座位没有一刻是空置的。

  上午的庭审即将结束,窗外突然响起两声清脆的童音:“爸爸!爸爸!”坐在被告席上的覃佳文扭过头,看了看,又很快转回来。记者注意到,他的眼睛里透着一丝怜爱。知情者告诉记者,呼喊的是覃刚满两岁的女儿。随后,审判长宣布休庭,覃的女儿从家人怀中挣脱,一摇一摆冲到被告席边,亲了亲覃,后者则爱抚女儿。然而,不到半分钟,覃的女儿又从审判庭里跑回来。

  当法警把覃佳文带出法庭,亲友们鼓励女儿:快,再去看看爸爸。一脸稚气的女儿抱在家人的怀里,再次凑到覃的身边。此时,法警很体谅,没有催促覃佳文快点上囚车。但是,此刻亲情中间隔着一副冰冷的手铐,让旁观者唏嘘和深思。

  据家人介绍,覃平时很少谈工作上的事情,家人也不了解他的状况,“突然爆出这么多的案子,我们都感到很意外!”而且,自从覃被羁押在看守所,女儿已经有半年多没见到父亲,家人特地带她来到庭审现场,在这个特殊的场合与父亲相聚。编辑:黄皓作者:杨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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