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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蔬菜产业做大做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2日08:04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记者 张尚武

  今年是《湖南省城镇蔬菜基地管理条例》颁布十周年。如何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贯彻实施,推动我省蔬菜产业更快更好发展?记者近日为此专访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庞道沐。

  庞道沐说,《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省蔬菜产业日益壮大,已成为仅次于粮食、生猪的第三大农业支柱,去年为全省农民人均创收651元。蔬菜最显著的特点是,一般的蔬菜生长期2—3个月,速生菜甚至一个月内即可上市,可谓“来得最快”。现在,我省蔬菜产业“龙头初现、商机临门”。由于多方资本加速进入,我省蔬菜产业已崛起金果公司、岩下振湘、插旗菜业等龙头企业,带动芥菜、榨菜、辣椒、黄花、藠头、香芋迈向“一片一种”。由于毗邻广东,而香港、东南亚及日、美的蔬菜主要又在广东转口,我省蔬菜南下出口“商机临门”。

  商机面前,也是“百舸争流”。庞道沐说,抢抓机遇,必须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条例》,用好这个“推进器”。目前,我省蔬菜产业龙头偏小,带动力不强;千家万户“百花园”占蔬菜生产的主流;蔬菜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滞后,严重地制约了蔬菜产业化水平的提高。一些地方征用、占用蔬菜基地,并未按照《条例》规定标准收缴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各地对蔬菜的投入也在逐年下降。由于投入不足,新菜地的建设、土壤的改良、新科技的推广、无公害认证都很艰难。此外,《条例》对蔬菜质量安全提出了明确要求,尽管近年来菜农的质量安全意识不断提高,但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少。

  贯彻落实《条例》,今后从哪些方面着力?庞道沐称,首先,各级要把蔬菜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实际情况,对蔬菜产业化、蔬菜质量安全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目标和措施,制定出蔬菜产业化开发、基地保护与建设、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等一系列扶持措施和优惠政策,推进蔬菜产业发展。

  其次,切实按照《国土法》和《条例》规定,严格执行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收缴,坚决制止乱批减缓免缴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行为。各地在办理菜地征用手续时,要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征得蔬菜、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并由其审批把关,以确保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收缴和建设足够的蔬菜基地面积。

  第三,各级各有关部门增加以下几方面的投入,即蔬菜基地水、电、路基本建设;改良土壤、治理重金属超标与环境污染;推广新品种和新技术;发展无公害蔬菜生产;建设产业化示范县和特色蔬菜产业带;全面推行蔬菜市场准入和大力扶持加工、流通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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