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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保安为护女学生 打伤醉汉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2日15:49 新华网

  新华网南宁10月22日电(记者张爱林)广西环江县明伦镇吉祥中学保安蒙荣项,由于不堪醉汉闯进校园骚扰女中学生,而与其进行肉搏,由于出手过重并伤人,触犯了刑律。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故意伤害罪终审判处蒙荣项有期徒刑2年。

  今年41岁的蒙荣项是环江县明伦镇吉祥村农民。2005年11月29日22时许,一位姓蒙的醉汉强行闯入环江县明伦镇吉祥中学校内骚扰女学生。蒙荣项发现醉汉后劝其离开,蒙某

不听,仍在学校胡闹,后又当着众多学生的面在校警室前撒尿。蒙荣项无奈之下将其推出校门,引起双方互殴。蒙荣项将蒙某打倒在地,并用脚乱踢蒙某的腹部致其受伤。受伤后的蒙某被送医院抢救,医院诊断为:蒙某空肠破裂并有弥漫性腹膜炎、脑震荡。蒙荣项及时主动将此事向学校和当地派出所报告。

  此后,由于病情反复,蒙某又先后4次住院治疗共27天,支付医疗费8839.23元。经法医鉴定,蒙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

  环江县法院一审判决:蒙荣项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环江县明伦镇吉祥中学赔偿蒙某经济损失8314元,蒙荣项负连带赔偿责任。

  蒙某对附带民事部分判决不服,提起上诉。河池市中级法院日前终审判决:蒙荣项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环江县明伦镇吉祥中学赔偿蒙某经济损失13700.56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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