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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陆志坚:公安局副局长竟成组织卖淫“黑老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2日16:45 人民网

  据报道,近日记者从商洛市检察机关获悉,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以山阳县公安局原副局长何奇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已侦查终结,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犯罪等9项罪名,对何奇等10名被告移送起诉。

  一名公安局副局长,一位群众眼中生命财产的守护神,竟然通过敲诈勒索、抢劫、

非法拘禁、贩卖毒品、组织他人卖淫等不法手段大肆敛财、欺压残害百姓,成为公安队伍中的败类。

  何奇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犯罪并不隐蔽,在8年时间里,他各种犯罪手段“齐上”,先后实施犯罪39起。公然挟持受害者到宾馆非法拘禁索要钱财,其手下借故殴打县邮政局副局长后还狂嚣“让你尝尝派出所的厉害”,他甚至指挥手下拦截殴打法院办案人员。这种不可一世、嚣张霸道的土匪行径,可以说已到了触目惊心、肆无忌惮、明火执仗的地步,令人发指。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臭名昭著、为非作歹的人,竟然在几年时间里从普通民警升至派出所所长,再至副局长。倘若不是公安部挂牌督办,何奇及其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不知还要猖狂到何时?这就让人质疑,何奇何以“边腐边升”?尽管从报道中无从知晓何是否另有“保护伞”,但长达8年的胡作非为足以说明了当地的用人机制存在着极大弊端,一方面是干部年度考核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群众的呼声及意愿被束之高阁;另一方面说明了领导用人严重失察。如此种种,都无形中助长了何的嚣张气焰。

  显然,何的“黑白同体”,其危害性较之于其它犯罪团伙更为恶劣。在公权的幌子下,与黑社会狼狈为奸、沆瀣一气,甚至形成盘根错节的唇亡齿寒的关系,不但听任黑社会犯罪团伙祸害社会,充当其保护伞,助纣为虐,而且亲自参与各种犯罪活动,变身为披着人皮的“恶狼”,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破坏当地的政治生态环境,毁损公安队伍形象。

  当然,何作恶多端,法理难容。但在此值得一提的是,在公安队伍中还有多少这样“黑质白章”的败类混迹其中?他们将公权力私有化,不择手段地谋取个人利益,成为和谐社会的最大“毒瘤”。

  因而,推进和谐社会有序发展,必须有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以铁的手腕坚决铲除这种损害社会肌体的“毒瘤”。

  新闻链接

  公安局副局长组织卖淫枪指人头追讨高利贷

陆志坚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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