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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人大常委会行政执法检查三项制度开全国先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15:40 人民网

  人民网10月24日讯我市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如何?执法行为是否规范?还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10月18日至20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采取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调查问卷、听取汇报和实地查看等形式,兵分三路赴15个行政执法部门,对我市行政执法工作和贯彻执行《重庆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情况开展了直辖以来的第二次大规模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烈、刘文、唐情林和秘书长刘成义等参加检查活动。

  据介绍,近年来特别是直辖以来,我市紧紧围绕创建法制政府、完善市场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三大战略目标,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创新制度、机制与体制,大力推进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其中有三项制度开了全国先河:2004年,出台实施了《重庆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首次在全国建立了行政首长问责制度,健全了政府领导责任体系;2005年,制定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决定》,在全国率先对行政执法进行了系统规范;今年,又制定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行政机关整合执法资源实施执法联动改革试点的决定》,首次在全国创新和规范了执法联动行为。

  三项制度的出台实施,不仅有效地规范了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水平,及时纠正了一些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也严格了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据悉,目前,全市已依据问责追究了49例89人的行政责任。(廖灿勇吴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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