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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来一张信用卡私自取款8万元 捡卡女子及其哥哥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10:21 大河网-大河报

  本报郑州讯妹妹捡到一张信用卡,试出密码后取了5000元现金,后又将信用卡交给哥哥,哥哥持卡消费、取现7万多元。昨日,拾卡人周运丽和哥哥周运强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6年,并处罚金5万元和6万元。

  今年6月5日,21岁的周运丽在郑州市二七路一手机城上班时,捡到杜某遗留在柜台上的建设银行信用卡一张。当天下班后,周运丽在省体育馆旁一银行ATM柜员机中试出该

信用卡密码,并取走现金5000元。

  次日早上,周运丽将捡来的信用卡交给其哥哥周运强,并把密码告诉了他。周运强持该卡先后两次在自动柜员机中取走现金5000元,在银基商贸城持卡消费80元,在郑州市建行经纬广场支行、建行车站广场支行支取现金7万元。6月14日,警方根据银行提供的录像资料,在二七路将周运丽抓获。次日,周运强落网。二七区法院审理认为,周运丽、周运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骗取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线索提供法正亚男

  □记者刘昌武实习生王洪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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