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假冒绿色食品最高罚1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11:17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周芳 通讯员 石安)记者昨日从广州市食安办获悉,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示,伪造有机、绿色等食品认证的企业、个人,将处以最高10万元罚款。

  记者昨日采访发现,广州市场上的绿色食品随处可见,甚至一些小商贩出售的食品外包装箱上都印着“绿色食品”标志。在广州百佳、万佳、家乐福等大型超市,记者了解到

,在生鲜方面,标注了“绿色食品”的生鲜产品包括猪肉、各类蔬菜等在价格上则比同类普通产品高50%~150%左右,而销量却只有普通产品的三成左右。一位超市经营管理人员坦言,某个厂家只申请了一、两个绿色食品,但旗下上百个产品都被标上“绿色食品”标志,从而提升价格,增大利润。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部分规定: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伪造检测结果,罚款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测资格;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种农产品要坚决杜绝在市场外,否则对生产企业处最高罚款2万元: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的产品;使用不符合国家技术强制性规定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其他不符合的产品。

  教你识别绿标:

  “绿色食品”标志通常会有一组编号,编号形式为LB-XX-XXXXXXXXXX(A-AA)。“LB”是绿色食品标志(绿标)拼音缩写,两短线之间的两位数(-XX-)代表产品类别,后10位数字分别表示批准年限、产地及产品批准序号,A和AA代表绿色食品的分级。这个编号的使用期限只有三年,批准年限是3年前的就属于无效标志视为假冒。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