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业主贴业委会主任“大字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11:18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 闫晓光)小区业委会主任号召小区业主抵制开发商出售停车位,谁知被小区内的一些业主写上了公告栏,称他“蛊惑人心”、“用心险恶”。他为此一纸诉状将其中一名业主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2000元。昨天下午,此案在广州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抵制售车位

  遭业主张贴“大字报”

  李某是白云区某小区的业委会主任,他曾经在小区的第二次业主大会号召广大业主抵制开发商出售停车位的行为。李某认为,根据广州市规划局的数据,停车场属于小区公摊面积之内,而小区内每一位拥有两房的业主都已为小区的公共分摊面积付出了3万元左右的房款价,加在一起就超过了1000万元。于是,李某号召业主参与维权行动,拿回小区的公共收益和产权。

  但是事过不久,小区内的公共宣传栏内出现了一份调查报告,名为“揭穿李某用利诱手段煽动不明真相,报道失实的劣行”,上面有12名小区业主的签名。报告上写到,李某以及业委会是别有用心,用巨大利诱煽动不明真相的业主,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为了巩固他们在小区的不合法地位,他们打着‘维权’的旗子,梦想得到众多业主的支持;他们不惜昧着良知,诬陷开发商占用业主公摊面积,来诱惑不明真相的业主,站到他们一边,拿到他们的‘利益’,推翻现在的物业公司。其用心险恶,路人皆知!”

  业委会主任

  状告业主侵犯名誉权

  李某对此十分意外和愤怒,他认为这份“调查报告”侵犯了他的名誉权,为了讨回清白,他将其中一名签名者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礼道歉,并赔偿2000元的精神损失。

  在庭上,他认为自己所做的行为都是在维护小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并没有在谋取私利。他还指出,被告的丈夫就是前任业委会主任,后来被业主给罢免,而签名的12人中,不少人正是开发商的员工,“可见,是谁在别有用心”。

  该案昨天开庭时,记者看到,被告人并没有亲自到庭,而是由她的丈夫代理出庭应诉,她丈夫辩称虽然不知道“调查报告”是谁起草,但是里面所讲述的事实和依据他认为都是真实可靠的,所以不存在对李某名誉权的侵犯。

  据悉,此案正在法院进一步审理之中,法院将择日宣判。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