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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完官司拒付律师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9:44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市民李先生因有一笔债务纠纷需要进行诉讼,与我市某知名律师事务所签订了代理合同。可案件了结后,却拒付律师代理费,最终被律师事务所告上法庭。

  据律师事务所诉称,去年7月,李先生因债务纠纷委托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参与诉讼,协议约定律师费5000元。立案当天,事务所还为在外出差的李先生代垫立案费400元。

  事后,律师曾催促李先生交纳律师费和代垫立案费共计5400元。李先生却一直不肯付钱。

  庭审中,李先生感到挺委屈。“我是和事务所签了协议,但自从我到法院起诉后,欠钱的人就主动找我同意还钱,我和他已经庭外和解了。”

  秦淮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签订的代理协议有效,李先生认为因为律师没有起作用就有权拒付代理费的理由不成立。

  最终,法庭判决李先生立即付给律师事务所5400元。秦法

  (编辑若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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