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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还(hai)欠款还是还(huan)欠款?一个多音字害苦债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9:44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通讯员 朱道海

  【金陵晚报报道】汉字博大精深,多音字、多义字有很多。一旦这些字出现在借据、欠条当中,便会使简单的事情变复杂,或给企图躲避债务的人可乘之机。下面两个案子都是这种情况,办案法官提醒读者,书写证据材料,用字、用词要准确无误,不能模棱两可,以免被人钻了空子。

  还(hai)还是还(huan)

  李雪虹和花子龙是老同学,又在同一家公司工作,关系很好。2004年,花子龙向李雪虹借了3万元,并立下借据一张。去年10月,李雪虹到法院起诉,说花子龙到现在只归还了1.2万元,她要求对方再归还1.8万元。

  开庭时,李雪虹出示字据,上面写着:“借到李雪虹人民币3万元”,下面又写了一条:“还欠款1.8万元”。“我已经还(huan)了欠款1.8万元,现在只欠1.2万元呀!”花子龙指着这张借据说。

  “不对,是还(hai)欠款1.8万元!”李雪虹又气又急。

  法官随后询问“还欠款1.8万元”是谁写的,双方都承认是花子龙所写。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日常经验,一方写给另一方的借条,并为另一方所持有,应以持有人认可的说法较为合理。这张借条由李雪虹所持有,以理解花子龙还(hai)欠款1.8万元,较合常理。而通常情况下,如果是花子龙已经归还了欠款1.8万元,则应由李雪虹出具收条给他,或者由李雪虹本人在借条上注明归还欠款1.8万元为宜。据此,法院认定花子龙已经归还欠款1.2万元,尚欠1.8万元。最后法院判决花子龙归还欠款1.8万元。

  借条还是收条

  58岁的季山做生意小有积蓄,外甥毛为俊知道情况后多次向他借钱。但季山知道这个外甥经常在外惹是生非,从不肯轻易松口。去年2月,禁不住姐姐的一再恳求,季山决定借2.8万元给毛为俊,并约定借款时间为半年。给钱时,怕以后说不清,季山坚持要毛为俊写个条子。毛为俊也不推辞,提笔就写了“今收到季山人民币2.8万元”的条子,下面是收款人的姓名、日期。

  转眼半年到了,季山屡次上门催款,但毛为俊却总是找借口拖延。“再不还钱,就别怪我做舅舅的不客气了,我上法院告你去!”季山急了,警告说。谁知毛为俊根本不买账,“舅舅啊,你这个官司打不赢的,我根本不欠你钱。”一句话气得季山说不出话来。

  今年年初,季山将外甥告上了溧水县法院。庭上,“不是我向舅舅借钱,而是舅舅向我借钱”,看着舅舅的条子,毛为俊不紧不慢地说。他承认条子的确是自己所写,但那是收条,是季山还他钱时他写下的条子。

  外甥的话听上去很合理,眼看官司就要输了,季山焦急万分。后经人提醒,他才想到,当时在场还有个叫张大伟的,正好来找自己办事,他目睹了借钱的经过。季山多方打听,终于在百里之外的工地上找到了张大伟,而他经过提醒也回忆起了当时的场景。季山遂将这一线索通报给法院,法院依法取证。

  法院审理后认为,季山提供的证据证明力明显大于毛为俊,据此法院判决毛为俊归还欠款2.8万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编辑雨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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