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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公交官股不能只“脱衣走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10:10 中国新闻网

  导致死亡30人的重庆“10·1”特大公交车祸近日曝出惊人内幕:包括肇事车在内的711路公交之所以长期疯狂违章仍能正常营运,原因在于背后有交警入“官股”(《第一财经日报》10月24日)。

  尽管目前重庆市已开始整顿当地客运交通秩序,其“还要掀起更大的反腐廉政风暴,让所有公务人员都不敢染指公共客运交通”的表态,让人们看到了其中的力度和决心。但

是,公交官股究竟是一种什么性质的问题首先必须弄清。

  据重庆市某一线路的多位公交车司机称,711路此前曾属私营中巴车线路。当时,这些中巴车背后大多有交警“占干股”;而没有交警“占干股”的中巴车,以前每月每辆需“定向”向某几位交警之一“进贡”400元,不然被开罚单的量将更大。可以看出,公交官股的实质就是权力股,是交警利用自己管理交通秩序的权力,以公共安全为代价,从中获取经济利益,也就是权力寻租,即刑法规定的受贿行为。

  对于涉嫌受贿犯罪的官股只是采用行政手段惩治就会难以达到治理的目的。事实上,重庆市交警总队早在1993年和1999年就出台了禁止干警经营车辆的规定和六条禁令,要求对违反禁令者一经查实,坚决严肃处理。而且近年来,重庆先后有16名交警因本人或直系亲属经营车辆被调离工作单位。可尽管是这样,重庆市公交官股的现象并没有得到遏制。这说明,如果依然不使用刑法武器,现在的“反腐廉政风暴”对于拒不退出经营的国家公务人员最严重的处罚只是“直至将其开除公职”,那么就会依然没有什么震慑力,只不过是老调重弹声势浩大地走老路。

  市场经济的复杂性,同时也带来了公权腐败的隐蔽性。靠山吃山的官股现象是依附着公权管理领域经济的繁荣而出现的权力寻租,他一方面对合法经济行为造成阻碍,另一方面又使违法经济行为有了市场,对市场经济的危害是非常严重的,这在治理煤矿官股的过程中已经得到充分揭露。现在,在治理煤矿官股之后,又出现公交官股,其他公权管理领域是否还存在这样的官股,令人深思。

  然而,不管如何,刑法治理官股是不能断裂的法治之路。不然,没有刑事法治风险,只是让官股“脱衣走人”是难以遏制官股腐败的。

  (来源:法制日报,作者:唐光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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