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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货柜车暴露出社会暗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10:16 南方新闻网

  9月21日晚,南山区月亮湾大道与前海路之间的桂庙西路段,发生了“货柜车杀人事件”,导致两人死亡一人重伤。事件虽然过去一月有余,相信对当日被货柜车重撞后倒伏在马路边的伤者和死者,我们都还记忆犹新。

  10月24日《南方都市报》对杀人货柜车司机金喜明的独家专访,为我们对这一惨案的思考提供了可资解读的标本。我想说的是,谁都不是天生的杀人犯;任何一件事情的发生

,都决不是偶然的,一定有它的社会环境和社会基础。

  笔者不是“有车一族”,既不“仇富”,也不“仇车”,但活了40多年,见过不少“有车者”在马路上的恣意妄为:恶意急刹、斗气超停、殴打交警、呼啸冲红灯、路边溅污水……“有车一族”已成为我们这个社会一个庞大的消费部落和强势群体,这一阶层或强势,或成功,他们当中有些人在无形中被熏陶得有点自大,有点忘乎所以。我想,光靠交通法规已经不能进行有效的约束,建立起平和的、和谐的人车共存与共生的社会环境已成为当务之急。

  其实,放别人一条生路,同时也就是放自己一条生路,很多事情的发生都在一念之间。按照专访中金喜明的说法,他只是超车,而对方马上反超将自己拦停。六个男人顺势而下,分头拍击金的车门,有人爬上来还要将金拉下车。见这阵势,作为一个曾经因此遭人毒打住了两个月院的金喜明,预感大事不好,唯一的念头是“怕挨打,只想撞出一条路”。本文无意为杀人货柜车司机开脱,也无意对惨案现场的真实情况进行虚构的猜想,更不想对惨案的受害者进行指责而伤害他们。但笔者相信,金喜明所说的情状肯定映射了我们社会潜在的某些暗疾,而这些暗疾就像一颗不定时炸弹,在特定的条件下被引爆。俗话说,狗急了还跳墙,人在极端的情况下就有可能被逼成狗。金喜明的罪行便是极端个案,他给我们这个社会的所有人敲了一记警钟。

  □刘林波

  本期主持张国栋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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