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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为行政收费“减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12:44 南方周末

  ■维权一周·事件

  □法伊莎

  2006年10月19日,北京市取消或停收了3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包括年收费近3亿元的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这是一个大快人心的消息。目前,首都共收取500项行政事业性费用,而明年中央财政预算编制中有300多项,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生老病死、衣食住行、教育社保等。这些收费很难规范,所以容易变成“乱收费”——比如在换发二代身份证过程中,照相费、治安费、户口查询费都被加了进去,湖南曾曝出最高收费140元,高出国家规定的7倍。另以安徽为例,2004年有24441个收费单位收费438项,共计95.26亿元,但被官方认定的教育乱收费就有7695万元。

  庞大行政事业收费的金额、准确用途、审计问题,政府未曾公布,媒体少有关注。

  中国治理乱收费已有10多年,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温来成认为,效果并不明显。他界定合法与违法的标准为是否有明确的法律或文件依据。但合法并不意味着合理,比如驾照、护照、营业执照等为特定人群服务的费用就是收取合理的,针对公共服务项目,如建设管理、交通管理费用就不太合理。目前存在的问题还有收费范围太宽,可收可不收的都在收。教育、城建、交通运输部门是重灾区。

  乱收费不仅加重了老百姓负担,温来成认为还影响了老百姓对税费界限的认识,老百姓有一种认识:只要政府拿走了我的钱,就是苛捐杂税。因此影响了政府形象。

  基层部门不愿放权,使得行政事业部门利益樊笼很难打破。一些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依附行政权力乱收费,办事者敢怒不敢言。正如一些企业的说法:不怕市场看不见的手,就怕政府“闲不住的手”。

  今年4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为这项庞杂的收费“减肥”。“公平、公正、公开和效率”原则被列在审批收费标准的第一条原则。温来成认为要明确政府收入“税为主、费为辅”的原则,从世界主要国家情况看,收费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一般不超过10%。并且要严格界定特定人群服务收费,将审批权限控制在国家和省一级。面对收费,老百姓可以根据现有制度维护自己的利益,要求出示收费依据,否则就可以拒绝。

  (P118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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