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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承包工程 吉林一建筑商行贿173万元获刑6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13:37 新华网

  新华网长春10月26日电(记者 周立权 褚晓亮)为了能承包到工程,在两年的时间里,吉林省榆树市个体建筑商梁法文先后向当地多位官员行贿173万元。日前,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以行贿罪一审判处梁法文有期徒刑6年。

  据调查,2003年,梁法文通过榆树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马玉伦(已因受贿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原副主任徐凤山(另案处理),获取了开发“个体客运小区”工程,后梁

法文先后送给马玉伦价值70余万元的该小区三套门市房,送给徐凤山价值人民币48万元的该小区两套门市房,还有现金20万元。

  为获取承建榆树市环保局综合楼、住宅楼、环境监测站等工程,梁法文还先后送给榆树市环保局原局长刘岗现金30万元,34英寸彩电一台,行贿给榆树市环保局原副局长邵喜军购房款2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梁法文当庭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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