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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为农民工打造更和谐的“创业环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18:00 光明网
许贵元

  “上岗有培训、劳动有合同、工资有保障、伤病有保险、维权有渠道、环境有改善”。这是从广东省政府日前召开的全省农民工工作会议上传出的一个好消息。它表明,在广东的所有农民工今后可以进一步解除忧虑、快乐打工、安心创业、构建和谐、共享改革成果。

  读了《人民日报》10月19日刊发的这条消息后,笔者不仅为农民工在广东的“发展

前程”感到欣慰,更为广东省政府与时俱进提出的确保农民工“六有”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感到由衷的钦佩。

  众所周知,农民工背井离乡在城市靠辛辛苦苦地打工养家糊口、维持生计确实很不容易。他们需要市民的理解,也需要政府的体贴,更需要全社会的关爱。但他们善良的本质决定了他们的奢望并不高。有社会专家曾经这样朴实地表述说:“农民工老实厚道好答对,他们条件要求并不高,给点儿政策就‘活跃’;给点儿阳光就‘灿烂’;他们在城市里闯荡,帮了市民的大忙,城市的发展和繁荣,包含着农民工的辛勤付出,功不可磨,当之无愧,他们是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

  为了让农民工在城市安居乐业,各地都在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若干问题意见》的决定,并结合当地实际,创造性地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深受农民工的欢迎。但也有的地方“政策规定很实惠,落实起来不到位”或“雷声大雨点稀,政策上天不落地,口号喊得震天响,民工弄个半欢喜。”使农民工对政府的“公信力”产生了不应有的疑虑。

  为农民工排忧解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提高他们在城市的政治地位、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充分激发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就是挖掘社会生产力、解放生产力的有效手段。党中央提出建设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同心同德和艰苦奋斗。进一步敞开城市大门,降低城市“门槛”,鼓励农民工进城创业,并与市民同等待遇融为一家,是缩小城乡差别,推进城乡一体化,实现共同富裕,加速和谐社会进程的战略措施。因此,善待农民工,为农民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是时代的呼唤,也是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本质体现,更是对我们各级政府“执政能力”的检验和考验。

  以往的教训不断提醒我们,政策好定,落实困难。狠抓落实,就是求真务实。这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优良传统和政治品格,在新时期更应该发扬光大。实践证明,农民工已经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群体,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建设和谐社会离不开他们。广东提出的“六有”的发展目标,基本涵盖了农民工的“需求”。各地应该向广东那样有针对性地制定优惠政策和具体措施,并注意发挥政策的导向力、感召力和凝聚力,完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政策措施切实落到实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下大力量,千方百计做到“五个着力解决”:一是着力解决城市对农民工的“观念歧视”和“冷眼相待”的问题;二是着力解决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三是着力解决农民工职业安全和工伤、医疗保险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生命健康的权益;四是着力解决农民工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问题,切实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五是着力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计划生育等问题,建立和完善农民工的公共管理服务体系和稳定转移就业制度体系,真正为农民工撑起一片蓝天,让农民工满怀信心、脚踏实地、无忧无虑地创业和发展,把我们的城市建设得更加繁荣和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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