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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天元区检察院建立廉洁执法奖惩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21:56 红网

  红网株洲10月26日讯(通讯员 易治国 刘赛)近日,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设立了廉洁公正执法基金(简称廉洁基金),并完善了相关奖惩机制,将从严治检和从优待检紧密结合。

  廉洁基金由干警自愿交纳的廉洁公正执法保证金和该院与区财政为干警配套设立的廉洁公正执法奖励金两部分构成,每人每月共计500元。干警在年度内保持廉洁公正,无扣罚

情形的,年终可领取本年度廉洁基金的40%,余额部分(含利息)滚动存入下一年度。有扣罚情形的只能领取本年度被扣罚后剩余基金的40%。廉洁保证金交纳人违法违纪受到行政记过或党内警告以上处分的,扣除当年的全部廉洁基金;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辞退的,扣除当年的和滚存的全部廉洁基金;其它经党组研究决定应当扣除的情形,其扣除比例由党组研究确定。同时,该奖惩制度还按照“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制,对年度内所分管部门有干警违法违纪受到行政或党内警告以上处分的,同时扣除该部门直接负责人廉洁基金的一部分。

  该项机制建立以后,极大地提高了办案人员的工作热情,许多干警在工作中有意识地树立起谨慎细致的工作作风。有的干警说:“廉洁公正执法基金的设立主要是要让大家清楚地认识到肩上的责任,严肃认真地对待工作,努力办好案,杜绝办错案,这才是其真正的意义之所在。

稿源:红网 作者:易治国 刘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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