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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陋习须用重罚(告别陋习 崇尚文明(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0:06 环球时报

  眼下,一场治理不文明行为,重塑中华礼仪的“战役”正在打响。以中国人口之众多、幅员之辽阔、不文明行为积习之深,如何让13亿公民在短期内尽习礼仪,恢复中华“礼仪之邦”的风度,其难度自不待言。可以预见,这必是一场“持久战”,不过,笔者认为,如果用法得当,这场“战役”也可取得速效。而良方就是使用“重罚”。

  事实上,中国与不文明行为的斗争一直以来并未中断。之前的治理不外两种思路,

一是宣传教育。在我们的身边,诸如“不要随地吐痰”、“此处禁止吸烟”、“小草多可爱,请你别伤害”的警示牌到处可见。另一种思路是轻度惩罚。某些地方曾推出一些具体的惩治手段来打击这些陋习,比如,遇闯红灯者,罚款5元,随地吐痰者罚款5元等。

  不过,这两种思路都未见良效。对于那些警示牌,许多人不屑一顾,依然我行我素。而5元钱的罚款也显然不足为鉴。我们不止一次听到这样的故事:一位着装时髦的青年随地吐痰,被一位戴着红袖章的老大爷拦住,要罚款5元,青年掏出10元钱,老大爷手中没有零钱可找,说到对面的商店去兑换一下。不料,这位青年却说:“再吐一口就不用找了。”

  5元钱不足以形成威慑,那么把5元的额度提高到500元甚至1000元,效果将会如何呢?国外的一些经验提供了答案。新加坡以社会文明著称于世,他们的商店并不像中国那样“严密防守”,即使是珠宝店和银行大多数也只有玻璃门,不仅没有铁门,连木板门都少有。然而,新加坡极少出现盗窃、抢劫的行为,原因何在?在于新加坡使用“重罚”。在新加坡,一旦打劫、盗窃被捕,至少要坐牢3年,打鞭5下。对罪犯来说,即使对监禁3年可以一笑置之,但受鞭刑5下,最不怕死的罪犯也为之丧胆。

  新加坡鞭刑使用的是皮鞭,打鞭要求一鞭下去,皮肉皆开。打完一鞭后,医生便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受刑者不能承受下一次鞭打了,便停下来,过3个月继续打。一般而言,3鞭下来,受刑者必将在医院躺数月方得复原。而且,打鞭时,各家报纸的记者去拍照,第二天登在报纸上,传遍全国。即使对美国人,新加坡法律也绝不姑息,一个广为流传的故事是,几年前,一个美国青年迈克菲来新加坡玩,在别人的汽车上涂写,结果被警察抓到,除了被施以重罚外,还被判鞭刑。最后美国总统为之求情,才减刑一半,但是仍然挨了三鞭。

  在社会礼仪方面,新加坡同样使用重罚,并且具体化到各个细节: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地铁内吸烟将被罚款达1000新元(约5000元人民币),重犯还要在东海岸的公园劳改 1-3小时, 而且记者将去拍照,登上第2天的报纸。在地铁内吃东西,将被罚款500新元。上公厕要自觉放水冲,否则要罚150新元,同时也要被拍照登报。

  除新加坡外,一些欧美国家,虽然不如新加坡这么典型,但对于种种社会不文明行为,也多采用重罚的措施。在芬兰,交通违规的罚款是按年收入计算,赚得越多者,被罚得越重,有人甚至被罚过十多万欧元。中国的香港地区也同样如此,香港法律明文规定,吐痰和乱扔垃圾一次,分别罚款1500港币。

  重塑中华礼仪,道德教化和舆论宣传是其一,但是事实证明,仅如此是不够的。它需要求诸于法律法规的约束。法律的功用之一在于威慑,而非重罚不足以产生威慑。▲

  (作者是北京资深媒体人。)

  (本版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欢迎读者参与讨论,电子信箱:taolun@peopledaily.com.cn)

舒文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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