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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被诉“电视手机”无法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1:08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陈宇航通讯员赵志雪报道昨天记者获悉,朝阳法院受理了一消费者状告家乐福的案件:消费者李先生称,他在家乐福购买的手机刚出门就出现质量问题。

  李先生诉称,今年7月8日,他在家乐福双井店购买手机,该款手机的《用户手册》注明,通过该手机附带的“高性能天线”可免费收看“稳定清晰的电视图像”。当时导购员说,由于该商场属于全封闭结构,所以无法当场试机,但在室外则可正常收看电视节目。

  “我以1880元的价格购买了该款手机,但在室外发现无法正常收看电视,且该手机触摸屏的灵敏度不如同款的其他手机。”李先生说,他当即返回要求更换手机,但家乐福的销售人员称,该手机已经售出,必须提交维修单位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才给予更换或退货。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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