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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环保脱困需行政与司法都升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1:10 华夏时报

  ⊙王毅(媒体从业者)

  为破解环保行政中存在的种种难题,自上而下的一系列新的措施正在酝酿之中。有关环保总局“升格”的问题一直在高层的考虑范围之中,环保总局有可能和其它相关部门合并后成立一个负责环境保护的部委。(《瞭望新闻周刊》10月26日)

  在我看来,在环保治理陷入地方保护与地方政绩双重掣肘的困局下,将环保总局由一个普通的中央直属局“升格”为专职的部委级部门,既体现了中央一直以来对环境治理的高度关注与治污决心,更是一个强有力的治污信号。当然,仅仅将环保总局“升格”为部委一级,还只是个形式,如同所有事物的变化一样,形式固然重要,但寄寓于形式之中的内容才是此次环保总局将“升格”最吸引人之处。一是有关环保系统实行垂直管理的问题,国家环保总局一直在研究,并且向中共中央、国务院作了汇报;二是《环境保护法》将做根本性修改,并有望上升为国家基本法,其它多部环保法律法规的修改也已经列入国务院法制办的计划。正是这两个强有力措施的即将出炉,使得任重而道远的环保治理出现了些许的亮色,有望在地方保护主义的夹击之中突出重围,真正行使起环保治理的权力。

  这样的大政方针显然是具有突破性意义的,因为这表明在经历了环境污染屡难治理的阵痛之后,国家终于意识到,惟有赋予环保部门更大的权力,并对其行使的权力予以司法上的强力支持,才会让环保治理的工作摆脱治理无序的乱局,从行政管理的角度看,这不失为一个快刀斩乱麻的重大举措。而《环境保护法》的“根本性”修改,则加大了对违规者的处罚力度。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环境违法成本平均不及治理成本的10%,不及危害代价的20%。而新的《环境保护法》的出台,将使所有违规者意识到,一旦违规,将会付出惨痛代价。如此的严刑峻法,无疑使环保治理挣脱了司法之困的束缚。

  一旦摆脱了行政之困与司法之困,环保部门的治理力度无异于如虎添翼,而这正好吻合了中央政府一直以来的治污决心,从而真正体现中央一直倡导的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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