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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津灌渠倒下百余大杨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1:42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记者 郭鹏

  昨天下午,石家庄市园林绿化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来到中华北大街、北外环附近的石津灌渠,对一群砍树者进行制止。这却让手持采伐证的树木所有单位———石津灌渠管理局感到十分不解,面对执法人员“你的证无效”的说法,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难以接受。

  ■106棵粗壮杨树被砍伐

  昨天下午,记者在中华北大街、北外环附近的石津灌渠北侧一处空地上看到,一辆吊车正将一搂多粗的杨树干一一装上一辆拖拉机,旁边还有4辆藁城牌照的拖拉机,每辆拖拉机上都满载十几根粗壮的杨树干。

  记者随后赶到石津灌渠旁,只见众多杨树倒在地上,附近村民正在拾砍下的细枝。记者数了一下树墩上的年轮,推算这些被砍的杨树生长了三四十年左右。

  此时,石家庄市园林局绿化监察大队四中队执法人员正将一份《违法通知书》交到砍伐者手中,而十几名砍伐者则谁都不愿接受。

  ■执法人员定性非法砍伐

  市园林局绿化监察大队四中队梁队长告诉记者,10月25日下午,他们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石津灌渠堤岸上砍伐杨树,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当时发现十几名男子正拎着油锯、雇了吊车在此处堤岸上砍伐杨树,由于园林部门没有接到有关单位在此处砍伐树木的申请,因此当场对砍树行为进行制止并予以警告。没想到昨天下午,执法人员发现砍伐行为仍在继续,于是他们再次制止了砍伐行为,经清点,被砍伐的杨树共106棵,全都是成年杨树。

  梁队长告诉记者,砍伐者是藁城农民,他们声称砍伐的这些树是花2.5万元从石津灌渠管理局买来的,并出示了一份由省林业部门审批的采伐许可证复印件。但按照《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管理条例》规定,凡是城区范围内的树木采伐时,都应征得园林部门同意,并且取得审批后才能砍伐。

  ■“采伐证”是否有效?

  记者采访时,现场一名人员声称,他们有正规部门发的采伐证,并带领记者来到石津灌渠管理局赵陵铺配水站。对于园林执法人员“违法砍树”的说法,该站王站长表示无法接受,他出示了一份《河北省林木采伐许可证》,上面盖有“河北省林业局树木采伐专用章”。王站长告诉记者,这些树木是几十年前石津灌渠自己栽植在灌渠堤岸上的,此前并没有得到园林部门任何照料,由于省会石环公路建设需要,在有关部门协调下石津灌渠才同意砍伐这些树木。石津灌渠按照以往程序专门向省林业局进行了申请,并于本月11日取得采伐许可证。

  当天下午,砍伐人员与执法人员在处理意见、采伐证是否合法上发生争执。在赵陵铺派出所民警协调下,双方最终同意将拖拉机上的树木暂存到赵陵铺配水站,并约定第二天协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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