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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案:法院审理“快”字当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1:58 淄博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袁一军特约记者闫盛霆)10月26日,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宗旨的“暖流工程”在淄川全面启动。今后,只要是涉及到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案件,均可通过法院设立的“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从而使农民工权益在最快时间内得到维护。

  昨日上午,淄川区法院各法庭正式开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专案窗口”,拉开“暖流工程”的序幕。区法院院长王建东介绍说:“这个窗口是专为农民工开辟的维权‘绿色

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兑付,突出的就是一个‘快’字。”

  据了解,一般案件法院普通情况下可以7天之内立案,但对涉及到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案件,当日即可立案,卷宗上加盖“暖流工程”专用章,进入“绿色通道”,在一个工作日内就可转入审执阶段。在审理阶段,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将优先送达、优先排期、优先开庭,及时判决,绝不拖延审理或久调不判。农民工案件法律文书生效后,符合法定条件的在48小时内采取查封、扣押、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执行的款物优先兑付给农民工,在一至三个工作日内过付到申请人手中,随执随发。

  “暖流工程”一启动立即引起了农民工的关注。在淄博曼联陶瓷有限公司,几位临沂来的农民工听说法院专门为他们设立了“绿色通道”后,高兴地对记者说:“我们农民工就怕拖欠工资,有了‘绿色通道’,我们干起活来心里踏实多了。”

袁一军 闫盛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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