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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行政执法经验全省推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1:58 淄博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董振霞通讯员殷国鹏)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给予行政执法机关以自由裁量权,从而从源头上杜绝百姓深恶痛绝的人情法和关系法,淄博的这一做法得到省政府的肯定,并将从明年起在全省推广。这是昨天记者从在我市召开的全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现场会议上获悉的。与会的国务院法制办法制协调司副司长江凌说,淄博市率先开展的这项具有前瞻性的执法工作,在全国也具有领先性。

  据悉,行政自由裁量是行政执法中最困难的部分,在立法不能完全调整的情况下,很多地方出现“免予”处罚、“应当”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等条款,而一些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正是根据这些模糊字眼,以合法之名行不合理之实,从而产生了处罚偏颇,造成行政执法一度出现说情风泛滥,执法不到位现象严重的情况。针对这一问题,我市从2005年8月份开始探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本着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工商、质监和环保三部门进行改革试点。

  这些细化后的处罚标准报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全部向社会公开发布,并从当年10月1日开始施行。一个月后,试点工作在全市全面推开,我市63个部门和单位参与其中,84部法律、225部法规、429部规章中的2231条法律条款被细化为7295条。通过试点,我市的行政执法工作得到了百姓的广泛好评,行政执法中的腐败现象开始大幅减少,老百姓再也不用跑关系找人说情了。

  昨天,省政府决定将淄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从明年开始,这一工作将在全省全面推开。

董振霞 殷国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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