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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放烟花爆竹新规明日表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2:12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修正草案将崂山区建成区明确为松龄路以西区域

  早报讯 昨天,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在八大关小礼堂开幕,已由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修正案(草案)》和《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请大会审议。

  《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修正案(草案)》将原适用范围中的“崂山区建成区”明确为崂山区松龄路以西的区域,以便于执法。同时根据2006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等方面的违法行为的具体处罚种类和幅度做了相应的修改。《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修正案(草案)》将于明日表决。(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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