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通过法令十八到三十岁青年必须服兵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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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2:12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香港十月二十六日电金边消息:柬埔寨国会二十五日通过法令规定,年龄十八到三十岁的青年都必须服兵役。拒绝者将被判坐牢五年。 柬埔寨防长班迪表示,这项募兵制是必要的,因为现役军人,大多是老弱者。据官方数字,柬军队超过十万人。 班迪说:“军队看似人数很多,其实一些军人健康很差。我们需要年轻人当兵。没有人能够肯定战争不会发生,我们必须作好准备。” 不过,反对党领袖桑兰西表示,国会通过强制服役的法令,纯粹是为了掩盖政府对解决就业问题的无力。 他说,每年满十八岁的人约有三十万,他们无法找到工作。强迫他们入伍当兵,就可以控制这批失业的人口。(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