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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警方发布通告 全市近期停购停运停用危险物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2:34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田桂营)10月26日,南宁市公安局在新闻发布会上发出通告,从10月25日至11月5日的12天内,南宁市(包括武鸣县、宾阳县、横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范围内,所有爆炸、剧毒、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均须停购、停运、停用。

  通告指出:为确保“三会一节”期间首府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

财产安全,严防各类涉爆、涉毒案件及事故发生,南宁市公安局定于2006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在南宁市(包括武鸣县、宾阳县、横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范围内停止购买、运输、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所有爆破工程一律停止爆破施工。各涉爆单位对生产所用的民爆器材要及时清点入库,交由民爆物品专用仓库统一保管。在此期间,严禁运输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南宁市(包括武鸣县、宾阳县、横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范围内。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编辑:韦怡作者:田桂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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