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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法律师齐助盲人索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2:37 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 童家松 通讯员 芮东生 霏海) “谢谢你,王检察官!想不到这么长时间了,你们检法两家还惦记着我这个失明的老人”,10月25日,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民行科副科长王贤增在对一起民行申诉案件作例行的电话回访时,被访者老陈在电话中由衷地表示感谢。

  老陈今年54岁,是一名盲人,原是武进某集体单位员工。1976年,老陈在工作中不

幸受伤,导致左眼失明、右眼只能看到一丝光线,经工伤鉴定为一级伤残。当时厂里没有为老陈办工伤保险,除正常医疗费外,老陈没有从单位得到其他补偿。伤愈后,老陈因双眼基本失明,单位为其办理了内退手续。2005年底,工厂面临破产,经协商,厂方答应一次性给老陈补偿19万元。但不久,老陈又反悔,要求增加补偿金额,但遭拒绝。老陈随后申请劳动仲裁遭驳回。

  今年4月,老陈向新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厂方赔偿其各种损失合计33万余元。承办法官杨风庆发现,该企业已在诉讼之前申请破产,目前已进入正常破产程序,该企业已严重资不抵债,老陈走诉讼途径将有不利。杨法官多次找老陈协商,谈明利害关系,希望老陈早日撤诉。

  固执的老陈非但不撤诉,还认为法院包庇企业。今年7月,老陈来到新北区检察院,检察院民行科副科长王贤增仔细听完老陈的陈述后,便立即冒着高温赶到新北法院。经调查,发现诉讼确实对老陈不利。王贤增再回去做通了老陈的工作。法院还将老陈的诉讼费6000余元全额退还。老陈的代理律师常州新联律师事务所的周晓炎也全额免除了老陈律师费。同时,经过协调,老陈也很快拿到了19万元赔偿款。至此,经过检察院、法院及代理律师三方努力,终于化解了老陈心中的“大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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